2023年合肥经开区应急城管局北区市政绿化养护服务-答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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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经开区应急城管局北区市政绿化养护服务-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3年合肥经开区应急 (略) 政绿化养护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3AJJFZ00077

原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3年合肥经开区应急 (略) 政绿化养护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JJFZ00077

项目名称:2023年合肥经开区应急 (略) 政绿化养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是否可以将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及投标人业绩评审 (略) 政道路或者公园(游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业绩”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2.关于“如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综合性养护业绩(合 (略) 政道路绿化养护服务),是否满足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中的计分标准”的疑问。

答:如提供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服务 (略) 政道路绿化养护服务,予以认可。

3.关于“如提供正 (略) 政道路绿化养护业绩的,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不予认可,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4.关于“如投标人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履约的街头游园或公园养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不予认可,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5.关于“如投标人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绿化养护类荣誉奖项,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荣誉的要求”的疑问。

答:投标人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绿化养护类荣誉奖项,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反映该获奖项目为投标人负责实施的,予以认可。

6.关于“针对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机械设备配置第4项多功能(抑尘)车(可用于喷药杀虫、吹风,水箱容积≥8m3/台,不接受改装车或组装车),如投标人提供核定载质量≥8000kg的多功能抑尘车,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抑尘车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体现水箱容积≥8m3/台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抑尘车水箱容积进行实质性承诺,当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时,予以认可。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予以核验。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 (略) 管理局

地址:合肥经开区繁华大道266号明珠广场办公楼B座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6分2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0-10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0-10
    0天0小时6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3年合肥经开区应急 (略) 政绿化养护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3AJJFZ00077

原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3年合肥经开区应急 (略) 政绿化养护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JJFZ00077

项目名称:2023年合肥经开区应急 (略) 政绿化养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是否可以将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及投标人业绩评审 (略) 政道路或者公园(游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业绩”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2.关于“如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综合性养护业绩(合 (略) 政道路绿化养护服务),是否满足本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详细审查中的计分标准”的疑问。

答:如提供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服务 (略) 政道路绿化养护服务,予以认可。

3.关于“如提供正 (略) 政道路绿化养护业绩的,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不予认可,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4.关于“如投标人提供已完工或正在履约的街头游园或公园养护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不予认可,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5.关于“如投标人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绿化养护类荣誉奖项,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荣誉的要求”的疑问。

答:投标人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绿化养护类荣誉奖项,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反映该获奖项目为投标人负责实施的,予以认可。

6.关于“针对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机械设备配置第4项多功能(抑尘)车(可用于喷药杀虫、吹风,水箱容积≥8m3/台,不接受改装车或组装车),如投标人提供核定载质量≥8000kg的多功能抑尘车,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抑尘车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体现水箱容积≥8m3/台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抑尘车水箱容积进行实质性承诺,当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时,予以认可。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予以核验。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 (略) 管理局

地址:合肥经开区繁华大道266号明珠广场办公楼B座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6分2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0-10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0-10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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