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民政局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废标公告
商丘市睢阳区民政局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废标公告
(略) 睢阳区民政局适老化改造项目废标公告
河南 (略) (略) 睢阳区民政局的委托, (略) 睢阳区民政局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睢阳区民政局适老化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644号
3、项目编号:商睢财采竞-2023-10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34.*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09月27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3年10月09日
2、谈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胡娜娜、李春荣、李先伟(业主代表)
四、废标原因
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其中河南 (略) 与河南 (略) 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哈 (略) 因法人代表签字格式与谈判文件要求不符导致谈判无效,剩余所有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终止谈判。
资格审查中通过的供应商少于3家,按文件要求终止竞谈。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说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睢阳区民政局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0-*
地 址:睢阳区雪苑路1号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陈谦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示范区南湖公馆6号楼1单元201室
河南 (略)
2023年10月10日
(略) 睢阳区民政局适老化改造项目废标公告
河南 (略) (略) 睢阳区民政局的委托, (略) 睢阳区民政局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睢阳区民政局适老化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644号
3、项目编号:商睢财采竞-2023-10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134.*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09月27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3年10月09日
2、谈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胡娜娜、李春荣、李先伟(业主代表)
四、废标原因
谈判小组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对供应商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其中河南 (略) 与河南 (略) 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IP地址上传、哈 (略) 因法人代表签字格式与谈判文件要求不符导致谈判无效,剩余所有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终止谈判。
资格审查中通过的供应商少于3家,按文件要求终止竞谈。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说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睢阳区民政局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0-*
地 址:睢阳区雪苑路1号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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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示范区南湖公馆6号楼1单元201室
河南 (略)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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