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项目名称:《 (略) 嘉陵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单位项目
项目预算:28万元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亚华 (略)
变更原因: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定,本项目采购人决定确定第二候选人,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 (略) 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7.45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圆整)。
特此公告。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2023年10月11日
项目名称:《 (略) 嘉陵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单位项目
项目预算:28万元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亚华 (略)
变更原因: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三十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定,本项目采购人决定确定第二候选人,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 (略) 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7.45万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圆整)。
特此公告。
采购人: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柯女士
联系电话:*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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