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设计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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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设计终止公告

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备字(2023) 14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网 (略)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安平县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部枢纽:对原有业务楼建筑面积3506.74平方米和综合楼建筑面积1668.70平方米进行改造提升,地面硬化4500平方米;察罗枢纽:对500平方米的站点用房进行改造提升,地面硬化5400平方米。项目建设地点: (略) 安平县公交总站-公交车站,东部枢纽,察罗枢纽,汉王枢纽。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全部完成。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本单位注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0 09:00至2023-09-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两个平台都要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平县网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安平县保衡路与兴安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地址: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旭阳

联系人: 冯歌
电话:

0318-*

电话: 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变更公告内容:
因本项目的招标内容进行调整,现对此标段进行终止,待招标内容调整后进行重新招标。
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客货邮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备字(2023) 14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网 (略)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安平县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部枢纽:对原有业务楼建筑面积3506.74平方米和综合楼建筑面积1668.70平方米进行改造提升,地面硬化4500平方米;察罗枢纽:对500平方米的站点用房进行改造提升,地面硬化5400平方米。项目建设地点: (略) 安平县公交总站-公交车站,东部枢纽,察罗枢纽,汉王枢纽。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全部完成。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 (略) 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本单位注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0 09:00至2023-09-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两个平台都要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平县网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安平县保衡路与兴安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地址: (略) 工农路486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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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旭阳

联系人: 冯歌
电话:

0318-*

电话: 03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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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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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因本项目的招标内容进行调整,现对此标段进行终止,待招标内容调整后进行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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