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生态修复提升及绿化工程一期二标段-澄清
肥西县生态修复提升及绿化工程一期二标段-澄清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生态修复提升及绿化工程(一期)二标段
原项目编号:2023AFEGZ02118
原公告日期:2023-09-28
肥西县生态修复提升及绿化工程(一期)二标段答疑1
项目编号:2023AFEGZ02118
一、1、本项目资格要求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备单个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1) 我公司中标的某某景区旅游开发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是景观绿化内容,且金额达到 2000 万元,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项目内容主要是景观绿化内容,且景观绿化金额达到 2000 万元,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业绩,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2) 我公司中标的某某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内容包含景观绿化内容,且金额达到 2000万元,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项目内容主要是景观绿化内容,且景观绿化金额达到 2000 万元,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业绩,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林、林业工程其中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请问: (略) 份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再提供相关人员“毕业证”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略) 份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名称,可以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聘任证书(此证书为人员所在单位聘用该人员时的证书)显示的专业为:城市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林、林业工程其中任一专业,否则不予认可。
二、1、原招标文件 65 页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承包人建议书中,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内容
2.设计进度及施工配合等措施
请问1:招标人已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及清单,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是否需要对招标人的方案进行优化,能否能进一步明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需评审的内容?
答: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中标后再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问 2、招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所有初步设计图是 pdf 版本。
请问:是否可以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初步设计图的 CAD 版本?
答:无CAD版本,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中标后再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问 3、本项目提供了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请问:在设计方案中所设计的工程内容是否需要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答: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中标后再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4、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 (略) 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林、林业工程其中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 (略) 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林、林业工程其中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三、1、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请问:我公司提供已竣工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该业绩中包含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内容,我公司在此业绩中承担所有设计任务,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该业绩中包含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内容,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业绩,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2、
根据招标文件P6对于设计业绩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同时招标文件P31对于设计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和该设计业绩完成的证明材料;
请问:
(1) 上述招标文件描述“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中“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是否应为“设计已完成时间为准”?
(2)接第(1)问,若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是否可以理解为该设计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报告可以视为“设计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若为设计业绩,时间为“设计已完成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均可。
3、
请问,能否进一步明确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的“承包人建议书”投标时设计方案具体需要做到何种深度?
答: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中标后再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4、
请问:根据上述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请问我公司提供的施工业绩合同总额超过2000万元且其中包含不低于2000万元合同金额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该业绩中包含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四、问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协议中“具有资格”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填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答:可以。
2、 联合体协议是否可以盖电子签章?
答:联合体协议书加盖电子签章或者鲜章均可。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不超 360 个日历天,养护期自每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养护期为 2 年。”
投标人须知中“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不超过 360 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招标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 :每个子项开工时间按照招标人通知为准。养护期自每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养护期为 2 年。”
请问投标函中工期处如何填写:
答:此处填写360即可。
六、1、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6页 3.1.4:
请问:上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可予认可?
答: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 第 33 页:
上述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请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可予认可?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第 34 页:
请问: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第 5页 3.1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本次投标文件可需提供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初步评审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
答:本次招标未要求提供人员的初步评审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
4、我单位承建的项目名称为“XX 环境整治项目”其施工内容为园林绿化工程,请问可予认可?
答:若该业绩中包含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内容,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业绩,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
邮 编:*
联系人:张能纯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邮 编:*
联 系 人:朱启杭
电 话:0551-*
2023年10月11日
0天0小时29分42秒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生态修复提升及绿化工程(一期)二标段
原项目编号:2023AFEGZ02118
原公告日期:2023-09-28
肥西县生态修复提升及绿化工程(一期)二标段答疑1
项目编号:2023AFEGZ02118
一、1、本项目资格要求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投标人具备单个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0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1) 我公司中标的某某景区旅游开发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是景观绿化内容,且金额达到 2000 万元,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项目内容主要是景观绿化内容,且景观绿化金额达到 2000 万元,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业绩,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2) 我公司中标的某某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内容包含景观绿化内容,且金额达到 2000万元,请问该业绩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项目内容主要是景观绿化内容,且景观绿化金额达到 2000 万元,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业绩,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林、林业工程其中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请问: (略) 份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再提供相关人员“毕业证”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略) 份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名称,可以提供项目设计负责人聘任证书(此证书为人员所在单位聘用该人员时的证书)显示的专业为:城市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林、林业工程其中任一专业,否则不予认可。
二、1、原招标文件 65 页技术文件评审标准--承包人建议书中,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内容
2.设计进度及施工配合等措施
请问1:招标人已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及清单,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是否需要对招标人的方案进行优化,能否能进一步明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需评审的内容?
答: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中标后再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问 2、招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所有初步设计图是 pdf 版本。
请问:是否可以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初步设计图的 CAD 版本?
答:无CAD版本,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中标后再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问 3、本项目提供了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请问:在设计方案中所设计的工程内容是否需要与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
答: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中标后再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4、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答: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 (略) 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林、林业工程其中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 (略) 园林、风景园林、绿化、园林、林业工程其中任一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三、1、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请问:我公司提供已竣工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该业绩中包含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内容,我公司在此业绩中承担所有设计任务,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该业绩中包含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内容,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业绩,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2、
根据招标文件P6对于设计业绩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同时招标文件P31对于设计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和该设计业绩完成的证明材料;
请问:
(1) 上述招标文件描述“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设计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中“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是否应为“设计已完成时间为准”?
(2)接第(1)问,若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是否可以理解为该设计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报告可以视为“设计业绩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若为设计业绩,时间为“设计已完成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均可。
3、
请问,能否进一步明确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的“承包人建议书”投标时设计方案具体需要做到何种深度?
答: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中标后再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工作。
4、
请问:根据上述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请问我公司提供的施工业绩合同总额超过2000万元且其中包含不低于2000万元合同金额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若该业绩中包含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四、问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协议中“具有资格”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填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答:可以。
2、 联合体协议是否可以盖电子签章?
答:联合体协议书加盖电子签章或者鲜章均可。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不超 360 个日历天,养护期自每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养护期为 2 年。”
投标人须知中“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不超过 360 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招标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 :每个子项开工时间按照招标人通知为准。养护期自每个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养护期为 2 年。”
请问投标函中工期处如何填写:
答:此处填写360即可。
六、1、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6页 3.1.4:
请问:上述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可予认可?
答: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 第 33 页:
上述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请问: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可予认可?
答: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为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第 34 页:
请问: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第 5页 3.1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本次投标文件可需提供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初步评审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
答:本次招标未要求提供人员的初步评审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
4、我单位承建的项目名称为“XX 环境整治项目”其施工内容为园林绿化工程,请问可予认可?
答:若该业绩中包含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内容,且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体现,则该业绩可以视作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业绩,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还需提供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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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能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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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肥西县公共 (略)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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