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湖片区竹塘学校项目施工延期公告
洋湖片区竹塘学校项目施工延期公告
洋湖片区竹塘学校项目施工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竹塘学校项目 | ||
项目编号 | *052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略) 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相关公告 |
洋湖片区竹塘学校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10月7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本次招标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技术方案导入模块中的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模块是否需要导入内容?
答:技术方案导入模块中的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模块不需要导入内容。
问题2:为了便于进度计划的编制,请暂定开工日期。
答:进度计划的开工日期可按2023年12月10日编制(最终以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准)。
问题3:请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口及容量大小?
答:基建临时用水考虑从景园路路北机动车道下开DN200梯口至项目红线内,基建临时用电容量1000KVA,接驳口位置以供电部门审批方案为准。
问题4:现场是否能指定项目办公区及生活区地址?
答:不指定。
问题5:招标文件P80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与招标文件前附表1.3.3项质量标准不一致,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答:质量标准为: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问题6:招标文件P34投标须知前附表10.14.10要求“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A4”,请明确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图是否可采用A3版?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已有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7:关于质量标准:招标文件P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P80合同协议书“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P207专用合同条款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根据国家、 (略) 、 (略) 、当地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等有关约定。”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质量标准为: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问题8:关于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说明,填写投标函附录时能否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请明确。
答: 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6.2条约定执行,可以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问题9: 关于预付款:招标文件P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8“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 10%”、P226专用合同条款12.2.1“本合同生效,发包人根据下述约定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额)的[ 10 ]%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预付款(包含当年应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10%,具体支付方式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为准。
问题10: 关于质量保证金:招标文件P229专用合同条款12.4.2“工程结算最终审定后一年以内累计支付至终审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P237专用合同条款15.3.1“质量保证金按本合同结算价的3%计算”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11:请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中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填写“/”?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12: 在招标公告中,项目总投资为 26052.*万元。在投标人须知中,最高投标限价26052.*万元。但在合同协议书中(P78),工程投资约29844.56万元,合同协议书的工程投资额与招标公告的项目投资额不符,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为29844.5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26052.*万元。
问题13:招标文件第四章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4.4条:“本合同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送结算资料完成结算一审后一年以内,支付至经发包人审定的已完合格工程费用的[80]%”。是否可以给定一审的约定时间,非承包人原因,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一审,是否适当增加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14:招标文件第四章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1.1条:“调整的主要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以招标公示的内容为准”,在招标文件中未见招标公示的内容,请明确可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的种类。
答:可调整的主要材料在合同签订时予以确定,调整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15: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部分的“现浇构件钢筋”清单项目特征未加抗震E符号,市场上带肋钢筋HRB4 (略) 信息价钢筋HRB400均为带E抗震钢筋,是否对清单项目特征进行调整并且调高控制单价。
答:按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16:请提供钢结构网架图纸相关资料。
答:提供图纸,详见附件。
问题17:招标控制价公示说明中第五条明确了本项目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问题:招标文件第362页“投标信息表”中的“其中暂估价(万元)”,该处暂估价的金额是填“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二者的合计金额,还是填“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三者的合计金额?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十三、投标信息表”中的暂估价填“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之和。
问题18:P109页:1.10.3承包人在建临时道路时,应满足行政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要求。除承包人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建场内临时运输主干道路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问题:该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是否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19:P118页:23)承包人应负责准备施工备用电源、水源等设施,发包人不承担停水停电费用和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问题: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是否按相关政策对承包人进行费用补偿及工期顺延。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0:P128页:5.1.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完成结算后支付相应费用,发包人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额外赔偿。问题: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相关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是否由发包人负责承担,延误工期是否相应顺延。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1:P140页:(1)因政策性原因、规划调整、建设规模调整、危及结构安全、影响使用功能及方案优化的需要,或其它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导致工程标准、工程内容、工程范围或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执行,并按发包人相关审批流程办理完手续后,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调整金额应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为准。如发包人因此需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承包人认可并同意发包人单方采取此措施的,双方按已完合格工程及合同约定结算,且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主张赔偿损失或其它权利。问题:发包人因此需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是否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应由发包人单方意见确定,且承包人有权对发包人进行索赔。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2:P145页: (略) 政工程单 (略) 场综合价涨降幅度在±3%以上,装饰和园林景观及安装工 (略) 场综合价涨降幅度在±5%以上时,仅调整超过涨降幅度以上部分的价差,同时调整的价差按合同同一优惠率进行优惠。《长沙建设造价》无市场综合价的主要材料原则上不调整价差。调整的主要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以招标公示的内容为准。问题:是否按相关政策湘建建[202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单项材料超过风险幅度以上的价格全部调整,且招标公示的内容中无调整的主要材料的种类和数量。
答:可调整的主要材料在合同签订时予以确定,调整方式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3:P150页:②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表述有误,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4:P163页: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但是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问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处罚太高,是否修改为合同签约金额0.1‰/天的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长沙先导 (略)
洋湖片区竹塘学校项目施工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竹塘学校项目 | ||
项目编号 | *052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略) 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相关公告 |
洋湖片区竹塘学校项目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3年10月7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本次招标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技术方案导入模块中的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模块是否需要导入内容?
答:技术方案导入模块中的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模块不需要导入内容。
问题2:为了便于进度计划的编制,请暂定开工日期。
答:进度计划的开工日期可按2023年12月10日编制(最终以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准)。
问题3:请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口及容量大小?
答:基建临时用水考虑从景园路路北机动车道下开DN200梯口至项目红线内,基建临时用电容量1000KVA,接驳口位置以供电部门审批方案为准。
问题4:现场是否能指定项目办公区及生活区地址?
答:不指定。
问题5:招标文件P80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与招标文件前附表1.3.3项质量标准不一致,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答:质量标准为: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问题6:招标文件P34投标须知前附表10.14.10要求“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页面大小默认为A4”,请明确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图是否可采用A3版?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已有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7:关于质量标准:招标文件P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P80合同协议书“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P207专用合同条款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根据国家、 (略) 、 (略) 、当地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等有关约定。”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质量标准为: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问题8:关于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说明,填写投标函附录时能否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请明确。
答: 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6.2条约定执行,可以填写“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问题9: 关于预付款:招标文件P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8“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 10%”、P226专用合同条款12.2.1“本合同生效,发包人根据下述约定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额)的[ 10 ]%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预付款(包含当年应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前后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为10%,具体支付方式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为准。
问题10: 关于质量保证金:招标文件P229专用合同条款12.4.2“工程结算最终审定后一年以内累计支付至终审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P237专用合同条款15.3.1“质量保证金按本合同结算价的3%计算”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11:请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中材料所在的页码是否可以填写“/”?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12: 在招标公告中,项目总投资为 26052.*万元。在投标人须知中,最高投标限价26052.*万元。但在合同协议书中(P78),工程投资约29844.56万元,合同协议书的工程投资额与招标公告的项目投资额不符,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概算批复中的工程费为29844.56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26052.*万元。
问题13:招标文件第四章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2.4.4条:“本合同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报送结算资料完成结算一审后一年以内,支付至经发包人审定的已完合格工程费用的[80]%”。是否可以给定一审的约定时间,非承包人原因,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一审,是否适当增加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14:招标文件第四章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1.1条:“调整的主要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以招标公示的内容为准”,在招标文件中未见招标公示的内容,请明确可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的种类。
答:可调整的主要材料在合同签订时予以确定,调整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15: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部分的“现浇构件钢筋”清单项目特征未加抗震E符号,市场上带肋钢筋HRB4 (略) 信息价钢筋HRB400均为带E抗震钢筋,是否对清单项目特征进行调整并且调高控制单价。
答:按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执行。
问题16:请提供钢结构网架图纸相关资料。
答:提供图纸,详见附件。
问题17:招标控制价公示说明中第五条明确了本项目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问题:招标文件第362页“投标信息表”中的“其中暂估价(万元)”,该处暂估价的金额是填“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二者的合计金额,还是填“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三者的合计金额?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十三、投标信息表”中的暂估价填“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之和。
问题18:P109页:1.10.3承包人在建临时道路时,应满足行政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要求。除承包人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建场内临时运输主干道路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其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问题:该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是否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19:P118页:23)承包人应负责准备施工备用电源、水源等设施,发包人不承担停水停电费用和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问题: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发包人是否按相关政策对承包人进行费用补偿及工期顺延。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0:P128页:5.1.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完成结算后支付相应费用,发包人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额外赔偿。问题: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相关缺陷责任及质量保修是否由发包人负责承担,延误工期是否相应顺延。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1:P140页:(1)因政策性原因、规划调整、建设规模调整、危及结构安全、影响使用功能及方案优化的需要,或其它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等因素,导致工程标准、工程内容、工程范围或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执行,并按发包人相关审批流程办理完手续后,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调整金额应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为准。如发包人因此需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承包人认可并同意发包人单方采取此措施的,双方按已完合格工程及合同约定结算,且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主张赔偿损失或其它权利。问题:发包人因此需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的,是否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应由发包人单方意见确定,且承包人有权对发包人进行索赔。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2:P145页: (略) 政工程单 (略) 场综合价涨降幅度在±3%以上,装饰和园林景观及安装工 (略) 场综合价涨降幅度在±5%以上时,仅调整超过涨降幅度以上部分的价差,同时调整的价差按合同同一优惠率进行优惠。《长沙建设造价》无市场综合价的主要材料原则上不调整价差。调整的主要材料的种类和数量以招标公示的内容为准。问题:是否按相关政策湘建建[2023]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单项材料超过风险幅度以上的价格全部调整,且招标公示的内容中无调整的主要材料的种类和数量。
答:可调整的主要材料在合同签订时予以确定,调整方式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3:P150页:②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表述有误,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4:P163页: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但是累计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的10%。问题:合同签约金额1‰/天的违约金处罚太高,是否修改为合同签约金额0.1‰/天的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中合同约定执行。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评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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