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民政局那曲市儿童福利院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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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民政局那曲市儿童福利院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15:2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9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凤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贡觉塔杰 *
代理机构名称 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娘热路1号( (略) 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凤 *
附件:
附件1 10月11日澄清-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rar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

澄清(01)号

各投标人: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8条其他删除以下内容: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藏建招(2020)58号)文件 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其他要求中删除以下内容:

3.投标单位要对投标人诚信和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 第 ⑤条内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及劳务员到岗履职承诺书;现更正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删除以下内容: 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是否提供)。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附表A-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中删除以下内容:

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是否提供)。

六 、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材料删除以下内容:

(二)劳务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根据藏建招 [2020] 58 号文“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 要求的通知”,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各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西 (略)

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20号         

联系方式:贡觉塔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 (略)             

地 址: (略) 娘热路1号( (略) 内)            

联系方式:尹凤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凤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15:27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09日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凤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贡觉塔杰 *
代理机构名称 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娘热路1号( (略) 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凤 *
附件:
附件1 10月11日澄清-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rar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

澄清(01)号

各投标人:

(略) (略) 室内新增卫生间项目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8条其他删除以下内容:

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藏建招(2020)58号)文件 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承诺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其他要求中删除以下内容:

3.投标单位要对投标人诚信和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 第 ⑤条内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及劳务员到岗履职承诺书;现更正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删除以下内容: 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是否提供)。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 “附表A-4:响应性评审记录表”中删除以下内容:

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是否提供)。

六 、招标文件第九章其他材料删除以下内容:

(二)劳务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根据藏建招 [2020] 58 号文“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 要求的通知”,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各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此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澄清文件为准。

西 (略)

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民政局     

地址: (略) 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北路20号         

联系方式:贡觉塔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 (略)             

地 址: (略) 娘热路1号( (略) 内)            

联系方式:尹凤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凤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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