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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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08 至 2023-10-13
撰写单位: 辽宁鑫誉建设 (略) 撰写人: 田子康
( (略) 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32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1年运行维护
现更正为 2年运行维护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1日 17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鑫誉建设 (略) ( (略) 站前区永红街7-35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三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誉建设 (略)
地 址: (略) 站前区永红街7-35号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子康
电 话: 04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08 至 2023-10-13
撰写单位: 辽宁鑫誉建设 (略) 撰写人: 田子康
( (略) 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32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1年运行维护
现更正为 2年运行维护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1日 17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鑫誉建设 (略) ( (略) 站前区永红街7-35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 (略)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三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誉建设 (略)
地 址: (略) 站前区永红街7-35号
联系方式: 0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子康
电 话: 04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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