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全域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朝阳路带状公园北侧道路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凤阳县全域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朝阳路带状公园北侧道路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凤阳县全域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朝阳路带状公园北侧道路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全域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朝阳路带状公园北侧道路项目”(项目编号:czfygc*-03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澄清部分:
1、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
修改前 | ||
10.1.2 | 专家评审劳务费 | 费用或支付标准:按实际发生计取; 支付主体:中标人。 |
修改后 | ||
10.1.2 | 专家评审劳务费 | 费用或支付标准:按实际发生计取; 支付主体:代理机构。 |
2、须知正文第3.4.3条
修改前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
修改后 |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同步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公开信息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 |
本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以此为准,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明都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馨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明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卜旭东、王纪
联系方式:*、*
凤阳明都 (略)
(略) 明 (略)
2023年10月11日
0天0小时38分56秒
0天0小时26分3秒
凤阳县全域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朝阳路带状公园北侧道路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全域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朝阳路带状公园北侧道路项目”(项目编号:czfygc*-03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澄清部分:
1、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
修改前 | ||
10.1.2 | 专家评审劳务费 | 费用或支付标准:按实际发生计取; 支付主体:中标人。 |
修改后 | ||
10.1.2 | 专家评审劳务费 | 费用或支付标准:按实际发生计取; 支付主体:代理机构。 |
2、须知正文第3.4.3条
修改前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
修改后 |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同步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公开信息推送至交易中心服务端,银行接到退还指令后一个工作日内退付保证金到达原交纳的基本账户 |
本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以此为准,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明都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馨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明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卜旭东、王纪
联系方式:*、*
凤阳明都 (略)
(略) 明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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