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粮食安全水源保障工程一期—凤林镇片区水源保障提升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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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粮食安全水源保障工程一期—凤林镇片区水源保障提升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略) 粮食安全水源保障工程(一期)—凤林镇片区水源保障提升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1. 原编制说明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的1.5%计取”,应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的0.45%计取”。

  2. 其他条款不变。

(略) 峡英 (略)

浙江中正 (略)

2023年10月11日


(略) 粮食安全水源保障工程(一期)—凤林镇片区水源保障提升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1. 原编制说明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的1.5%计取”,应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的0.45%计取”。

  2. 其他条款不变。

(略) 峡英 (略)

浙江中正 (略)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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