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粮食安全水源保障工程一期—凤林镇片区水源保障提升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江山市粮食安全水源保障工程一期—凤林镇片区水源保障提升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略) 粮食安全水源保障工程(一期)—凤林镇片区水源保障提升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原编制说明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的1.5%计取”,应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的0.45%计取”。
其他条款不变。
(略) 峡英 (略)
浙江中正 (略)
2023年10月11日
(略) 粮食安全水源保障工程(一期)—凤林镇片区水源保障提升工程(第2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原编制说明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的1.5%计取”,应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工作量的1.4%计,工程保险费按一至四部分的0.45%计取”。
其他条款不变。
(略) 峡英 (略)
浙江中正 (略)
2023年10月11日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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