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播电视台第八届四川省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及公益广告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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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播电视台第八届四川省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及公益广告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及公益广告宣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服务期限更正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及文件中“(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7月31日”

现更正为:“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3年12月。”

2、原采购文件中“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40%;全部服务内容结束后,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费用剩余总金额的60%”

现更正为:“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40%;前期策划完成后,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剩余的6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采购品目:文化艺术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

采购计划号:*34553[2023]08185;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广播电视台

地址: (略) 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梁女士/陈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陈先生

电话:*/*

四川 (略)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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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及公益广告宣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服务期限更正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及文件中“(一)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4年7月31日”

现更正为:“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3年12月。”

2、原采购文件中“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40%;全部服务内容结束后,成交人按约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并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费用剩余总金额的60%”

现更正为:“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出具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成交人费用总金额的40%;前期策划完成后,经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人剩余的6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

采购品目:文化艺术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028-*、028-*

采购计划号:*34553[2023]08185;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广播电视台

地址: (略) 高新区世纪城路66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梁女士/陈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陈先生

电话:*/*

四川 (略)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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