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马山县九娘河沾屯至坛江河段整治工程澄清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西马山县九娘河沾屯至坛江河段整治工程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马山县九娘河沾屯至坛江河段整治工程(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澄清事项:

章节

澄清事项

(条款号或条款名称)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计量与支付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5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每个付款周期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结算经财政评审确认后,在一个月内付清。

工程款由承包人申报,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已完成按工程量清单的 80%支付进度款;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且工程结算经马山县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 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承包人同时开具含质保金在内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正规发票)。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按*方的要求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票不符合要求,*方有权拒收, *方应承担因不合格发票产生的所有责任。

发包人最终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审价机构审定的款项为准(如设备款不需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 即以发包人与承包人确认的款项为准)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质保金等所有款项都是通过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发包人办理了付款给承包人的手续, 如果因为财政支付程序造成款项有延迟到达承包人账户的情形,不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不因此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分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 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3)第三次预付款……。

……

(1)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0 %,分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本工程无材料预付款。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马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盖单位公章)

2023年10月13日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马山县九娘河沾屯至坛江河段整治工程(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澄清事项:

章节

澄清事项

(条款号或条款名称)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计量与支付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3.5 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17.3.5工程进度付款的支付比例

每个付款周期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结算经财政评审确认后,在一个月内付清。

工程款由承包人申报,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已完成按工程量清单的 80%支付进度款;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且工程结算经马山县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 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承包人同时开具含质保金在内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正规发票)。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按*方的要求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增值税发票,如发票不符合要求,*方有权拒收, *方应承担因不合格发票产生的所有责任。

发包人最终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审价机构审定的款项为准(如设备款不需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 即以发包人与承包人确认的款项为准)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质保金等所有款项都是通过财政支付程序支付,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发包人办理了付款给承包人的手续, 如果因为财政支付程序造成款项有延迟到达承包人账户的情形,不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不因此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7.计量与支付

17.2 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7.2.1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分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 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3)第三次预付款……。

……

(1)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0 %,分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 本工程无材料预付款。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马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盖单位公章)

2023年10月1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