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厂洼街19号业务用房配电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厂洼街19号业务用房配电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央党校( (略) )厂洼街19号业务用房配电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教育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中央党校( (略) )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13: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1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委卓、沈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中央党校( (略)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鹿老师 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丰台区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委卓、沈浩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央党校( (略) )厂洼街19号业务用房配电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7.5 竣工结算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或按监理人要求)。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颁发的工程接收证书后30日内。
(2)有关竣工结算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以施工图及变更洽商为依据并结合上述条款进行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以发包人委托的专业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分别一次性报给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30日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根据初步审核意见对结算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正式结算审计。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满足核对所需的预算人员、时间、资料等要求,积极配合监理人、发包人以及审计单位,因承包人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结算审核完成后,签订结算价款确认书。
承包人对报送结算资料和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一次性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报送后承包人不得再次补报(除报送后发生洽商的情况外),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接受。当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结算结算(经监理审核并调整后费用)超出专业审计单位审定结算价款的5%(不含5%)时,由承包人支付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
修改为
17.5 竣工结算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或按监理人要求)。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颁发的工程接收证书后30日内。
(2)有关竣工结算的其他要求:有关竣工结算的其他要求:按清单计价规范竣工结算款支付(核准)表中内容填报。
(3)有关竣工结算的要求:本工程以施工图及变更洽商为依据并结合上述条款进行结算。工程结算时,施工图工程量以投标时的清单量为上限,不再上调。其中机电专业结算时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变更洽商为依据,承包人在投标综合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各管线、管道施工安装时存在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管线冲突、结构梁板冲突而需要绕行等原因引起的量差,由此产生的量差不予办理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本工程以施工图及变更洽商为依据并结合上述条款进行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以发包人委托的专业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分别一次性报给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30日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根据初步审核意见对结算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正式结算审计。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满足核对所需的预算人员、时间、资料等要求,积极配合监理人、发包人以及审计单位,因承包人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结算审核完成后,签订结算价款确认书。
承包人对报送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一次性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报送后承包人不得再次补报(除报送后发生洽商的情况外),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接受。审减金额比例在5%以内由发包人支付审计费,超过5%(含)的范围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09:30时(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会议中心( (略) 丰台区西三环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党校( (略) )
地址: (略) 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联系方式:鹿老师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系方式:杨委卓、沈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委卓、沈浩
电 话: 01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央党校( (略) )厂洼街19号业务用房配电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教育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中央党校( (略) )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3日 13: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1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委卓、沈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中央党校( (略)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鹿老师 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丰台区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委卓、沈浩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央党校( (略) )厂洼街19号业务用房配电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7.5 竣工结算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或按监理人要求)。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颁发的工程接收证书后30日内。
(2)有关竣工结算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以施工图及变更洽商为依据并结合上述条款进行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以发包人委托的专业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分别一次性报给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30日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根据初步审核意见对结算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正式结算审计。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满足核对所需的预算人员、时间、资料等要求,积极配合监理人、发包人以及审计单位,因承包人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结算审核完成后,签订结算价款确认书。
承包人对报送结算资料和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一次性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报送后承包人不得再次补报(除报送后发生洽商的情况外),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接受。当承包人上报的工程结算结算(经监理审核并调整后费用)超出专业审计单位审定结算价款的5%(不含5%)时,由承包人支付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
修改为
17.5 竣工结算
17.5.1 竣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或按监理人要求)。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颁发的工程接收证书后30日内。
(2)有关竣工结算的其他要求:有关竣工结算的其他要求:按清单计价规范竣工结算款支付(核准)表中内容填报。
(3)有关竣工结算的要求:本工程以施工图及变更洽商为依据并结合上述条款进行结算。工程结算时,施工图工程量以投标时的清单量为上限,不再上调。其中机电专业结算时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变更洽商为依据,承包人在投标综合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了各管线、管道施工安装时存在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管线冲突、结构梁板冲突而需要绕行等原因引起的量差,由此产生的量差不予办理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本工程以施工图及变更洽商为依据并结合上述条款进行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以发包人委托的专业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分别一次性报给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30日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根据初步审核意见对结算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委托专业审计单位进行正式结算审计。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满足核对所需的预算人员、时间、资料等要求,积极配合监理人、发包人以及审计单位,因承包人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结算审核完成后,签订结算价款确认书。
承包人对报送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确保一次性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报送后承包人不得再次补报(除报送后发生洽商的情况外),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接受。审减金额比例在5%以内由发包人支付审计费,超过5%(含)的范围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09:30时(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略) 会议中心( (略) 丰台区西三环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党校( (略) )
地址: (略) 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联系方式:鹿老师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系方式:杨委卓、沈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委卓、沈浩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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