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第三方检测工程补遗文件01号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第三方检测工程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主要人员配置评分标准”序号2.2.4(2)评分标准原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5分。
修订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 27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元丰 (略)
2023年10月13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主要人员配置评分标准”序号2.2.4(2)评分标准原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5分。
修订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 27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元丰 (略)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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