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2023年永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永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0-14,更正为:2023-10-1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0-26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0-26 09:00:00。
1、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技术部分评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培训教材 | 3.00 | 为规范教材使用与管理,供应商应当 (略) 级培训教材,同时结合招标人辖区内农业主导产业,选用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供应商提供拟使用教材目录,低于20条书目的,不得分;提供书目含中央农广校2022年推荐目录的得1分(需标示);提供 (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划书目的得1分(需标示);提供符合永泰产业特色的教材书目得1分(需标示),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拟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教材目录) |
更改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培训教材 | 3.00 | 为规范教材使用与管理,供应商应当 (略) 级培训教材,同时结合招标人辖区内农业主导产业,选用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供应商提供拟使用教材目录,低于10条书目的,不得分;提供书目含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推荐目录的得1.5分(需标示);提供符合永泰产业特色(李果、青梅、猕猴桃、休闲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的教材书目得1.5分(需标示)。(满分3分) |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一)招标项目内容
2、本项目使用中央资金培训不少于424人,预算金额47.7万元。在2023 年11月1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更改为:2、本项目使用中央资金培训不少于424人,预算金额47.7万元。在2023 年11月1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基本要求
★1、培训具体工作需符合以下要求:
(1)《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略) 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49号);
(2)《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65号);
(3)《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和永泰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 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2〕261号)
更改为:
(1)《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
(2)《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
(3)《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3〕249号)
4、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
★(三)其他要求
更改为:1、本合同包需于2022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数和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
5、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7 | 其他 | 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交货时间以此项为准) |
更改为: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7 | 其他 | 在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交货时间以此项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3日
无。
名称: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樟城镇塔山路32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鼓东街道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11层南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海瑞
电话:*
福建 (略)
2023年10月1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永泰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3-10-14,更正为:2023-10-18。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0-26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0-26 09:00:00。
1、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技术部分评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培训教材 | 3.00 | 为规范教材使用与管理,供应商应当 (略) 级培训教材,同时结合招标人辖区内农业主导产业,选用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供应商提供拟使用教材目录,低于20条书目的,不得分;提供书目含中央农广校2022年推荐目录的得1分(需标示);提供 (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划书目的得1分(需标示);提供符合永泰产业特色的教材书目得1分(需标示),满分3分。(供应商需提供拟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教材目录) |
更改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培训教材 | 3.00 | 为规范教材使用与管理,供应商应当 (略) 级培训教材,同时结合招标人辖区内农业主导产业,选用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供应商提供拟使用教材目录,低于10条书目的,不得分;提供书目含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推荐目录的得1.5分(需标示);提供符合永泰产业特色(李果、青梅、猕猴桃、休闲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的教材书目得1.5分(需标示)。(满分3分) |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一)招标项目内容
2、本项目使用中央资金培训不少于424人,预算金额47.7万元。在2023 年11月1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更改为:2、本项目使用中央资金培训不少于424人,预算金额47.7万元。在2023 年11月1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基本要求
★1、培训具体工作需符合以下要求:
(1)《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略) 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49号);
(2)《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65号);
(3)《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和永泰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 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2〕261号)
更改为:
(1)《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
(2)《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
(3)《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3〕249号)
4、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技术要求
★(三)其他要求
更改为:1、本合同包需于2022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数和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
5、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7 | 其他 | 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交货时间以此项为准) |
更改为: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7 | 其他 | 在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交货时间以此项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3日
无。
名称:永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樟城镇塔山路32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鼓东街道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11层南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海瑞
电话:*
福建 (略)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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