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补充调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补充调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补充调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 (略) (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YR*
2、项目名称: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补充调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专业服务机构在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办一次观鸟比赛,以观鸟比赛的形式进行保护区鸟类补充调查,弥补主要监测方法的不足。为弥补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鸟类监测的不足,拟通过举办观鸟比赛的形式对鸟类监测数据进行补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预算金额:39.6万元。
6、最高限价:39.6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 (略) (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3、方式:现场获取(持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网上获取(有意参与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将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人联系电话)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QQ邮箱*@*q.com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报名人),逾期未传送相应报名资料或递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作报名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 (略) (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 (略) (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交易网发布;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天涯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 (略)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附: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
2 | 营业执照原件( (略) 鲜章)。 | |||
3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仅以提交响应文件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事后以该记录错误为由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说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集中查询)。 | |||
4 | 企业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至今,下同)承接过一项生物多样性相关调查或评价类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 (略) 鲜章) | |||
5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审查结论 |
说明:1、发证机关的证明件或企业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视同原件;
2、审查合格的请在相应栏内打“√”,不合格的请打“×”,并注明理由。
3、其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文字叙述与本附表不一致的,以本附表为准。
项目概况: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补充调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 (略) (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YR*
2、项目名称: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补充调查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专业服务机构在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办一次观鸟比赛,以观鸟比赛的形式进行保护区鸟类补充调查,弥补主要监测方法的不足。为弥补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鸟类监测的不足,拟通过举办观鸟比赛的形式对鸟类监测数据进行补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预算金额:39.6万元。
6、最高限价:39.6万元。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 (略) (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3、方式:现场获取(持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网上获取(有意参与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将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人联系电话)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QQ邮箱*@*q.com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报名人),逾期未传送相应报名资料或递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作报名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 (略) (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 (略) (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交易网发布;
2、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巫峡路天涯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 (略)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民族路3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附: 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
2 | 营业执照原件( (略) 鲜章)。 | |||
3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仅以提交响应文件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事后以该记录错误为由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说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集中查询)。 | |||
4 | 企业须提供近3年(自2020年1月至今,下同)承接过一项生物多样性相关调查或评价类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 (略) 鲜章) | |||
5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审查结论 |
说明:1、发证机关的证明件或企业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视同原件;
2、审查合格的请在相应栏内打“√”,不合格的请打“×”,并注明理由。
3、其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的文字叙述与本附表不一致的,以本附表为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