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马山县九娘河沾屯至坛江河段整治工程澄清公告二
广西马山县九娘河沾屯至坛江河段整治工程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马山县九娘河沾屯至坛江河段整治工程(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澄清事项:
章节 | 澄清事项 (条款号或条款名称)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口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 □本项目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对其价格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 16.1.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 16. 1.2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 。 16.1.3主要材料补差的计算方法: 。 16.1.4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 口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 ?本项目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 对其价格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 16.1.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时,超过±5% 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 并计列相应的税金。 16.1.2 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 (略) 场上购买的水泥、钢材、砂、碎石、块石进行补差,其他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价格指数权重允许范围:定值部分为 0;变值部分:人工: 0.1~0.5,材料 0.05~0.2。 16.1.3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人工: 110;水泥: 126;钢材: 148;砂: 151; 碎石: 118;块石: 109。 其中:△A---主要材料补差款; Q---结算完成工程量统计的主要材料用量; A---结算期主要材料价格; A0---基准期主要材料价格 P---相应税率 16.1.4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基准价格:以发布施工招标 上限 (略) 信息价的《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发布 (略) 场价为基准,信 息价没有刊登 (略) 场询价来确定价格。(2) 结算期主要材料价格: 结算月度出版的《南 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 中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格; (3) 主要材料补差按季度 结算,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补差款,如逾期不办理, 不再予以补差。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以《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期以实际发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为准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1) 计算季度以最后一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 在地)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高于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基准价格 5%的,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由发包人在 7 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对超过部分以价格之差予以价差调整。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 发生后 14 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 为追加合同价款,经财政部门认可后与工程款同期支付。(2)计算季度以最后一期《 (略) 建 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低于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基准价格 5% 的,发包人在当期合同款中对超过部分予以价差调整并扣除相关款项。材料补差不以承包人做 出的工地价为依据,也不考虑对运杂费、采保费和保险费进行补差。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马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盖单位公章)
2023年10月13日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马山县九娘河沾屯至坛江河段整治工程(招标编号:E*1)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澄清事项:
章节 | 澄清事项 (条款号或条款名称)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口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 □本项目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对其价格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 16.1. 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 16. 1.2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 。 16.1.3主要材料补差的计算方法: 。 16.1.4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 | 口本项目不因为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而调整。 ?本项目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变动时, 对其价格按下列方式进行调整。 16.1.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时,超过±5% 的部分调整材料价差, 并计列相应的税金。 16.1.2 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 (略) 场上购买的水泥、钢材、砂、碎石、块石进行补差,其他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 价格指数权重允许范围:定值部分为 0;变值部分:人工: 0.1~0.5,材料 0.05~0.2。 16.1.3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人工: 110;水泥: 126;钢材: 148;砂: 151; 碎石: 118;块石: 109。 其中:△A---主要材料补差款; Q---结算完成工程量统计的主要材料用量; A---结算期主要材料价格; A0---基准期主要材料价格 P---相应税率 16.1.4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基准价格:以发布施工招标 上限 (略) 信息价的《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发布 (略) 场价为基准,信 息价没有刊登 (略) 场询价来确定价格。(2) 结算期主要材料价格: 结算月度出版的《南 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 中发布的主要材料信息价格; (3) 主要材料补差按季度 结算,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上一季度的主要材料补差款,如逾期不办理, 不再予以补差。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以《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期以实际发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为准 。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1) 计算季度以最后一期《 (略)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 在地)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高于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基准价格 5%的,承包人提出书面报告, 由发包人在 7 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对超过部分以价格之差予以价差调整。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 发生后 14 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 为追加合同价款,经财政部门认可后与工程款同期支付。(2)计算季度以最后一期《 (略) 建 设工程造价信息》(工程所在地)主要补差材料信息价格低于基准期主要补差材料基准价格 5% 的,发包人在当期合同款中对超过部分予以价差调整并扣除相关款项。材料补差不以承包人做 出的工地价为依据,也不考虑对运杂费、采保费和保险费进行补差。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马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盖单位公章)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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