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1#、4#楼户内精装修工程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第 1 页 共 6 页
(略) 禅城区建投恒福*号项目住宅区 1 4
楼户内精装修工程 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3(CC)WZ0124
项目名称: (略) 禅城区建投恒福*号项目住宅区 1 4楼户内精
装修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30 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 第 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
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价: 66,602,689.11元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价: 61,756,138.70元
2 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5 页的如下内容
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价金额为: 66,602,689.11
元。
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价金额为: 61,756,138.70
元。
3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70 页的如下内
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1.1 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 3.1.1 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
第 2 页 共 6 页
一施工前准备
1发包人如需承包人提供协
助的,承包人应在权责与能力
范围内予以协助,但并不免除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各项责
任与义务。同时承包人对户内
精装修工程所涵盖的内容赋
有总承包管理责任,负责管
理统筹及协调发包人*分包
及*供材所发生对应的工作,
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不再另外计取。承包人在批量
全面开工前,需在每栋做一层
样板段,样板段全部完工且经
过发包人验收认可后,再进行
全面施工。若承包人所做的样
板段完工后经验收不能达到
发包人认可的,发包人有权单
独解除合同,除已完工程项按
合同约定结算外,不承担任何
额外费用补偿及赔偿,承包人
不得有异议耽误发包人整体
工期的,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
相关条款追究承包人相关违
约责任。
一施工前准备
1发包人如需承包人提供协
助的,承包人应在权责与能力
范围内予以协助,但并不免除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各项责
任与义务。同时承包人对户内
精装修工程所涵盖的内容赋
有总承包管理责任,负责管
理统筹及协调发包人*分包
及*供材所发生对应的工作,
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不再另外计取。承包人在批量
全面开工前,需在每栋做一层
样板段,样板段全部完工且经
过发包人验收认可后,再进行
全面施工。若承包人 所做的样
板段完工后经验收不能达到
发包人认可的,发包人有权单
独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
用,不做任何赔偿,承包人不
得有异议耽误发包人整体工
期的,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相
关条款追究承包人相关违约
责任。
4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95 页的如下内
第 3 页 共 6 页
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2.2 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从第 1 期施工进度款
开始扣回,分 3 期平均扣回。
每期扣回预付款 3金额,
直至扣完为止。
12.2 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从第 1 期施工进度款
开始扣回,分 5 期平均扣回。
每期扣回预付款 5金额,
直至扣完为止。
5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208 页的如下内
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 增加合同附件:
附件 23:建投恒福*号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质
量安全承诺书。
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生成的电子招
标文件。
6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书 第 5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合同价格形式
(5)综合单价已包括本合同附
件 19附件 20附件 21附
件 22 中相关要求所产生的相
关费用。
2.合同价格形式
(5)综合单价已包括本合同附
件 19附件 20附件 21附
件 22附件 23 中相关要求所
产生的相关费用。
7现就招标文件第 六 章 工程量清单 第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
修改:
第 4 页 共 6 页
原内容: 修改为:
/ 招标清单修改内容如下:
精装部分:
1窗帘盒白色涂料改为艺术涂料,调整天棚涂
料清单工程量,增加天棚艺术涂料清单列项所
有户型
2所有硅酸钙板 9.5mm 改为 8mm,调整项目特
征所有户型
3玄关柜固定层板改为可活动层板,调整项目
特征所有户型
4门头结构做法 ,调整项目特征及清单工程量
1B 户型 4A 户型 4A户型 4B 户型
4B户型
5客厅窗帘盒内净高改为 60mm,调整清单艺
术涂料工程量所有户型
6涂料墙面暗藏式踢脚线改为明装式,踢脚款
式调整,调整清单名称所有大户型
7优化电视背幅柜体尺寸,调整清单工程量
4A 户型 4A户型
8缩小厨房深度,扩大餐厅 ,调整清单工程量
4B 户型 4B户型
机电部分:
1主卫洗手台镜柜侧面增加插座,调整清单工
程量 (1B 户型 )
2调整电气工程 JDG20清单工程量,增加 JDG25
清单列项所有户型。
第 5 页 共 6 页
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生成的电子招
标文件。
8现就招标文件第 六 章 工程量清单 第 211 页的如下内容作
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投标报价说明
2.6.5 不含税综合单价中还包
括合同附件 19附件 20附
件 21附件 22 中相关要求所
产生的相关费用。
2.投标报价说明
2.6.5 不含税综合单价中还
包括合同附件 19附件 20
附件 21附件 22附件 23
中相关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
用。
9现就招标文件第 六 章 工程量清单 第 218 页的如下内容作
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 5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说明
增加以下内容:
5.31.电梯的开梯费 (包含电梯司机费用 )维护
保养费及电梯电费在相应综合单价中综合考
虑,不单独列项计取费用。
5.32.装饰盖在相应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单
独列项计取费用。
5.33.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工程量清单编制
说明第五条其他说明的相关要求。
10补充提供一期大小户型图纸补充,请投标人自行在本
第 6 页 共 6 页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资料中下载。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
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
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
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
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
文件的内容为准。请投标单位根据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生成的
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
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
完整。
招标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地址: (略) 禅城区季华六路 11
号
地址: (略) 禅城区祖庙路 22 号
之一
联系人:邱工 联系人:唐工庞工
联系方式: 0757-* 联系方式: 0757-*
2023 年 10 月 13 日 2023 年 10 月 13 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第 1 页 共 6 页
(略) 禅城区建投恒福*号项目住宅区 1 4
楼户内精装修工程 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3(CC)WZ0124
项目名称: (略) 禅城区建投恒福*号项目住宅区 1 4楼户内精
装修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30 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 第 9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
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价: 66,602,689.11元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价: 61,756,138.70元
2 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5 页的如下内容
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价金额为: 66,602,689.11
元。
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
价金额为: 61,756,138.70
元。
3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70 页的如下内
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1.1 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 3.1.1 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
第 2 页 共 6 页
一施工前准备
1发包人如需承包人提供协
助的,承包人应在权责与能力
范围内予以协助,但并不免除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各项责
任与义务。同时承包人对户内
精装修工程所涵盖的内容赋
有总承包管理责任,负责管
理统筹及协调发包人*分包
及*供材所发生对应的工作,
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不再另外计取。承包人在批量
全面开工前,需在每栋做一层
样板段,样板段全部完工且经
过发包人验收认可后,再进行
全面施工。若承包人所做的样
板段完工后经验收不能达到
发包人认可的,发包人有权单
独解除合同,除已完工程项按
合同约定结算外,不承担任何
额外费用补偿及赔偿,承包人
不得有异议耽误发包人整体
工期的,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
相关条款追究承包人相关违
约责任。
一施工前准备
1发包人如需承包人提供协
助的,承包人应在权责与能力
范围内予以协助,但并不免除
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各项责
任与义务。同时承包人对户内
精装修工程所涵盖的内容赋
有总承包管理责任,负责管
理统筹及协调发包人*分包
及*供材所发生对应的工作,
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不再另外计取。承包人在批量
全面开工前,需在每栋做一层
样板段,样板段全部完工且经
过发包人验收认可后,再进行
全面施工。若承包人 所做的样
板段完工后经验收不能达到
发包人认可的,发包人有权单
独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
用,不做任何赔偿,承包人不
得有异议耽误发包人整体工
期的,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相
关条款追究承包人相关违约
责任。
4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95 页的如下内
第 3 页 共 6 页
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2.2 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从第 1 期施工进度款
开始扣回,分 3 期平均扣回。
每期扣回预付款 3金额,
直至扣完为止。
12.2 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预付款从第 1 期施工进度款
开始扣回,分 5 期平均扣回。
每期扣回预付款 5金额,
直至扣完为止。
5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208 页的如下内
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 增加合同附件:
附件 23:建投恒福*号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质
量安全承诺书。
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生成的电子招
标文件。
6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
书 第 5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合同价格形式
(5)综合单价已包括本合同附
件 19附件 20附件 21附
件 22 中相关要求所产生的相
关费用。
2.合同价格形式
(5)综合单价已包括本合同附
件 19附件 20附件 21附
件 22附件 23 中相关要求所
产生的相关费用。
7现就招标文件第 六 章 工程量清单 第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
修改:
第 4 页 共 6 页
原内容: 修改为:
/ 招标清单修改内容如下:
精装部分:
1窗帘盒白色涂料改为艺术涂料,调整天棚涂
料清单工程量,增加天棚艺术涂料清单列项所
有户型
2所有硅酸钙板 9.5mm 改为 8mm,调整项目特
征所有户型
3玄关柜固定层板改为可活动层板,调整项目
特征所有户型
4门头结构做法 ,调整项目特征及清单工程量
1B 户型 4A 户型 4A户型 4B 户型
4B户型
5客厅窗帘盒内净高改为 60mm,调整清单艺
术涂料工程量所有户型
6涂料墙面暗藏式踢脚线改为明装式,踢脚款
式调整,调整清单名称所有大户型
7优化电视背幅柜体尺寸,调整清单工程量
4A 户型 4A户型
8缩小厨房深度,扩大餐厅 ,调整清单工程量
4B 户型 4B户型
机电部分:
1主卫洗手台镜柜侧面增加插座,调整清单工
程量 (1B 户型 )
2调整电气工程 JDG20清单工程量,增加 JDG25
清单列项所有户型。
第 5 页 共 6 页
具体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生成的电子招
标文件。
8现就招标文件第 六 章 工程量清单 第 211 页的如下内容作
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投标报价说明
2.6.5 不含税综合单价中还包
括合同附件 19附件 20附
件 21附件 22 中相关要求所
产生的相关费用。
2.投标报价说明
2.6.5 不含税综合单价中还
包括合同附件 19附件 20
附件 21附件 22附件 23
中相关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
用。
9现就招标文件第 六 章 工程量清单 第 218 页的如下内容作
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 5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说明
增加以下内容:
5.31.电梯的开梯费 (包含电梯司机费用 )维护
保养费及电梯电费在相应综合单价中综合考
虑,不单独列项计取费用。
5.32.装饰盖在相应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单
独列项计取费用。
5.33.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工程量清单编制
说明第五条其他说明的相关要求。
10补充提供一期大小户型图纸补充,请投标人自行在本
第 6 页 共 6 页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附件资料中下载。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
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
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
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
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
文件的内容为准。请投标单位根据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生成的
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
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
完整。
招标人:佛山建投恒裕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地址: (略) 禅城区季华六路 11
号
地址: (略) 禅城区祖庙路 22 号
之一
联系人:邱工 联系人:唐工庞工
联系方式: 0757-* 联系方式: 0757-*
2023 年 10 月 13 日 2023 年 10 月 13 日
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