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涿州市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略) 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
---|---|---|---|---|---|---|---|---|---|---|---|---|---|---|---|---|---|---|---|---|---|---|---|---|---|---|---|---|---|---|---|---|---|---|---|---|---|---|---|---|---|
原公告内容: | |||||||||||||||||||||||||||||||||||||||||
(略) 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 (略) 人民政府以涿城呈[2023]30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增排水泵站10座;新增排水管道及方涵20km、排水渠7km;管道清淤及修复300km;修复明渠14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 09:00至2023-10-0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9月28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2、原公告内容:洪涝灾害后,需新增排水泵站10座;新增排水管道及方涵20km、排水渠7km;管道清淤及修复300km;修复明渠14km,购置移动排水设备23套等。 更正为:洪涝灾害后,需新增及修复排水泵站10座;新增排水管道及方涵20km、排水渠7km;管道清淤及修复300km;修复明渠等。 3、原公告内容: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4:00 。 更正为:2023年11月1日8:40。 |
(略) 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
---|---|---|---|---|---|---|---|---|---|---|---|---|---|---|---|---|---|---|---|---|---|---|---|---|---|---|---|---|---|---|---|---|---|---|---|---|---|---|---|---|---|
原公告内容: | |||||||||||||||||||||||||||||||||||||||||
(略) 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主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 (略) 人民政府以涿城呈[2023]302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增排水泵站10座;新增排水管道及方涵20km、排水渠7km;管道清淤及修复300km;修复明渠14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 09:00至2023-10-0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9月28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2、原公告内容:洪涝灾害后,需新增排水泵站10座;新增排水管道及方涵20km、排水渠7km;管道清淤及修复300km;修复明渠14km,购置移动排水设备23套等。 更正为:洪涝灾害后,需新增及修复排水泵站10座;新增排水管道及方涵20km、排水渠7km;管道清淤及修复300km;修复明渠等。 3、原公告内容: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4:00 。 更正为:2023年11月1日8:40。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