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北灯光站工程、北消防执勤点工程、南灯光站工程、南消防执勤点工程、消防主站工程、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施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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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北灯光站工程、北消防执勤点工程、南灯光站工程、南消防执勤点工程、消防主站工程、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施工澄清

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北灯光站工程、北消防执勤点工程、南灯光站工程、南消防执勤点工程、消防主站工程、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施工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北灯光站工程、北消防执勤点工程、南灯光站工程、南消防执勤点工程、消防主站工程、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及澄清: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北灯光站工程、北消防执勤点工程、南灯光站工程、南消防执勤点工程、消防主站工程、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施工

二、项目招标编号:E*7001

三、招标人:广西机场 (略)

地址: (略) 江南区壮锦大道24号

联系人:岳欣欣

联系电话:0771-*

四、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联系人:但文森、范思迪

联系电话:*、01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13日

六、监督部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0771-*

七、澄清内容:

1、本项目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2)条款、3.1.1(9)条款、3.1.4条款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七)条款所涉及的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统一修改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

3、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条款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一)条款中所涉及的类似项目修改为:考核期内(2020年9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的所有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日期统一修改为: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5、本项目招标范围修改为:包含灯光站工程、消防执勤点工程(含消防水池)、消防主站工程 (含消防水池)、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的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其中南、北灯光站工程不含外供电线路、高低压柜、变压器、油机、助航灯光设备、大屏、充电桩,消防主站不含外供电线路、箱变、航食高压柜)、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消防主站火警图文信息系统。

6、本项目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进行澄清。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已经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广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的数据接口要求。

7、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进行澄清,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8、根据本次修改内容,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新生成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答疑澄清文件(新生成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电子招标文件版本编辑限制无法修改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1月1日。

八、查询公告网站: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发布。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机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10月16日

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北灯光站工程、北消防执勤点工程、南灯光站工程、南消防执勤点工程、消防主站工程、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施工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北灯光站工程、北消防执勤点工程、南灯光站工程、南消防执勤点工程、消防主站工程、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及澄清: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宁吴圩机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北灯光站工程、北消防执勤点工程、南灯光站工程、南消防执勤点工程、消防主站工程、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施工

二、项目招标编号:E*7001

三、招标人:广西机场 (略)

地址: (略) 江南区壮锦大道24号

联系人:岳欣欣

联系电话:0771-*

四、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联系人:但文森、范思迪

联系电话:*、01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13日

六、监督部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0771-*

七、澄清内容:

1、本项目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2)条款、3.1.1(9)条款、3.1.4条款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七)条款所涉及的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统一修改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

3、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条款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2.1.2(一)条款中所涉及的类似项目修改为:考核期内(2020年9月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的所有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日期统一修改为:2023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

5、本项目招标范围修改为:包含灯光站工程、消防执勤点工程(含消防水池)、消防主站工程 (含消防水池)、场务车库工程、道口工程、航向台、下滑台的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其中南、北灯光站工程不含外供电线路、高低压柜、变压器、油机、助航灯光设备、大屏、充电桩,消防主站不含外供电线路、箱变、航食高压柜)、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消防主站火警图文信息系统。

6、本项目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进行澄清。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已经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广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的数据接口要求。

7、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进行澄清,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8、根据本次修改内容,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新生成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答疑澄清文件(新生成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电子招标文件版本编辑限制无法修改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1月1日。

八、查询公告网站: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发布。

特此通知。

招标人:广西机场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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