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廉洁文化建设与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廉洁文化建设与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廉洁文化建设与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同济 (略) 廉洁文化建设与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23.1商务资信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中“2.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建筑改造、文化景观建设项目、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以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将不予认可。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建筑改造、文化景观建设项目、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将不予认可。 |
2 | 23.1商务资信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中“2.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有建筑改造、文化景观建设项目、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以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不能反应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另外提供业主证明资料。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建筑改造、文化景观建设项目、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不能反应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另外提供业主证明资料。 |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同济 (略)
地 址: (略) 萧山区萧山科技园耕文路4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宇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马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90号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樟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董福利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原评分方法“业绩”认定签订时间标准未统一,现发布更正公告,统一“业绩”认定签订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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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廉洁文化建设与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同济 (略) 廉洁文化建设与校园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23.1商务资信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中“2.业绩"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建筑改造、文化景观建设项目、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以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将不予认可。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建筑改造、文化景观建设项目、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将不予认可。 |
2 | 23.1商务资信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中“2.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有建筑改造、文化景观建设项目、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以成交通知书时间为准);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不能反应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另外提供业主证明资料。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建筑改造、文化景观建设项目、景观提升改造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的证明材料得0.5分,最高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要求证明材料能反映评审要素,不能反应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另外提供业主证明资料。 |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同济 (略)
地 址: (略) 萧山区萧山科技园耕文路4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宇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马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西湖区文三路90号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樟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董福利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原评分方法“业绩”认定签订时间标准未统一,现发布更正公告,统一“业绩”认定签订时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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