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补充申报项目审核服务的询价公告
关于采购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补充申报项目审核服务的询价公告
根据《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2022年度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补充申报项目审核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 (略) 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补充申报项目审核服务。
(二)服务期限及审核项目数
预计审核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确保完成审核任务的基础上,审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初步测算,预计审核项目约55个,具体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准。
(三)服务内容
对照《 (略) 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经信电子〔2022〕277号)开展项目审核,审核条款为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对照审核标准和委托方要求,审查企业申报材料,抽查部分项目现场,就企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以及申报金额是否准确等作出判断,出具审核报告。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按注册会计师600元/人/天、中级会计师500元/人/天、助理会计师420元/人/天的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3万元,完成项目审核后结算。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材料必须于2023年10月20日17: (略) 经信局,过期报价无效;
(三)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须有固定可指派的工作团队,指派的团队成员原则上至少包含1名注册会计师、1名中级会计师,2名初级会计师,累计4人;
(四)事务所及工作团队主要成员近三年以来未因违规执业而遭受过处罚(出具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
(五)事务所及工 (略) 光伏产业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出具承诺函)。
本次采购的事务所 (略) 财政局签订框架协议的144家财务审查类服务单位中遴选。
五、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一)报价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包含职称、工作经历、相关项目审核工作经验等信息),有花名册的提供花名册;
(五)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等资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事务所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材料清单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采购项目征集起始日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如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东流 (略) 政务中心B座1410
联系电话:0551-*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6日
根据《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2022年度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补充申报项目审核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02 (略) 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补充申报项目审核服务。
(二)服务期限及审核项目数
预计审核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确保完成审核任务的基础上,审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初步测算,预计审核项目约55个,具体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准。
(三)服务内容
对照《 (略) 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经信电子〔2022〕277号)开展项目审核,审核条款为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对照审核标准和委托方要求,审查企业申报材料,抽查部分项目现场,就企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以及申报金额是否准确等作出判断,出具审核报告。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按注册会计师600元/人/天、中级会计师500元/人/天、助理会计师420元/人/天的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3万元,完成项目审核后结算。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材料必须于2023年10月20日17: (略) 经信局,过期报价无效;
(三)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须有固定可指派的工作团队,指派的团队成员原则上至少包含1名注册会计师、1名中级会计师,2名初级会计师,累计4人;
(四)事务所及工作团队主要成员近三年以来未因违规执业而遭受过处罚(出具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
(五)事务所及工 (略) 光伏产业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出具承诺函)。
本次采购的事务所 (略) 财政局签订框架协议的144家财务审查类服务单位中遴选。
五、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一)报价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四)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包含职称、工作经历、相关项目审核工作经验等信息),有花名册的提供花名册;
(五)承诺函或有权机关开具的证明等资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事务所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材料清单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采购项目征集起始日
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如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七、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东流 (略) 政务中心B座1410
联系电话:0551-*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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