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可回收输液瓶袋处置服务流标暨第四次
医疗可回收输液瓶袋处置服务流标暨第四次
我部于2023年10月13日组织了医疗可回收输液瓶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Q07-F3055)的谈判评审,因满足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现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疗可回收输液瓶袋处置服务(流标暨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07-F3055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医疗可回收输液瓶袋处置服务 | 医院本部:医疗可回收输液瓶年产量约150吨、输液袋年产量约65吨;医疗区:医疗可回收输液瓶年产量约70吨、输液袋年产量约22吨 |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拟定3年,合同1年1签(第1年每月度服务质量考核均在90分以上可续签第2年合同,以此类推),自合同签订3 (略) 提供服务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
2.最低限价:医疗可回收输液瓶由处置方无偿处置;医疗可回收输液袋最低控制价700元/吨,以实际产出量结算;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企业之间有股东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废旧输液袋(瓶)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或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或者塑料回收含输液瓶或袋回收;或者一次性医用塑料输液瓶(袋)、玻璃回收、利用、加工、销售等)。
(六)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环评验收报告》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江苏南京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桢(报名联系人)、张立锋(项目联系人)、王禹
电 话:*(报名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传 真: 025-*
地 址: (略)
邮政编码: *
邮 箱:*@*cec.cn
我部于2023年10月13日组织了医疗可回收输液瓶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Q07-F3055)的谈判评审,因满足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现重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医疗可回收输液瓶袋处置服务(流标暨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07-F3055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医疗可回收输液瓶袋处置服务 | 医院本部:医疗可回收输液瓶年产量约150吨、输液袋年产量约65吨;医疗区:医疗可回收输液瓶年产量约70吨、输液袋年产量约22吨 |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拟定3年,合同1年1签(第1年每月度服务质量考核均在90分以上可续签第2年合同,以此类推),自合同签订3 (略) 提供服务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
2.最低限价:医疗可回收输液瓶由处置方无偿处置;医疗可回收输液袋最低控制价700元/吨,以实际产出量结算;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产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企业之间有股东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废旧输液袋(瓶)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塑料制品、玻璃制品、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或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或者塑料回收含输液瓶或袋回收;或者一次性医用塑料输液瓶(袋)、玻璃回收、利用、加工、销售等)。
(六)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环评验收报告》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4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江苏南京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桢(报名联系人)、张立锋(项目联系人)、王禹
电 话:*(报名联系人)、*(项目联系人)、*
传 真: 025-*
地 址: (略)
邮政编码: *
邮 箱:*@*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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