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居民楼公共烟道颗粒物集中治理示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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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居民楼公共烟道颗粒物集中治理示范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DK23A0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渡口区居民楼公共烟道颗粒物集中治理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补遗:一、原文付款方式中“3、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完成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且开具合法、足额的发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0%;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修改为:“3、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完成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且开具合法、足额的发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常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鼎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部新区树兰路178号晶瑞大厦1单元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DK23A0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渡口区居民楼公共烟道颗粒物集中治理示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补遗:一、原文付款方式中“3、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完成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且开具合法、足额的发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0%;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修改为:“3、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完成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且开具合法、足额的发票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常老师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鼎 (略)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北部新区树兰路178号晶瑞大厦1单元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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