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第三人民医院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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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第三人民医院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安化 (略) 安化县 (略) 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 (略) 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磋商须知 附页4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原内容:

综合实力

(9分)

1、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或环境治理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计2分,不提供不计分;

2、本项目运维配置人员中具有相关部门或环境治理行业协会颁发的废水工程师(高级)、机械工程师(高级)、水污染治理工程师(高级)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3分,不提供不计分;

3、本项目运维配置人员中具有相关部门或环境治理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中级及以上)证书的计2分,不提供不计分;

4、本项目医疗废物收集配置人员中具有相关部门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医疗废物管理),每个计1分,最多计2分,不提供不计分;

(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投标文件编制

(2分)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书面整洁无错乱、没有缺漏项、与有关材料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得2分。投标文件制作有瑕疵的,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编制情况酌情扣分。

更正为:

综合实力

(9分)

1、 (略) 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计3分,不提供不计分;

2、本项目运维配置 (略) 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每个计1.5分,最多计3分;

3、本项目运维配置 (略) 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中级及以上)证书的计3分,不提供不计分;

(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合理化建议

(2分)

根据项目特点,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条得1分,最多计2分。

2.第四章服务需求第七项第一条第(4)点原内容:(4)污水站运维人员要求:配置人员中需有高级废水工程师、高级机械工程师、中级及以上级检测员、污废水处理工等(提供由相关部门或环境治理行业协会颁发的人员资质证书), (略) 污水站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具备完善的维修管理机制。

更正为:(4)污水站运维人员要求:配置人员中需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略) 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人员资质证书), (略) 污水站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具备完善的维修管理机制。

3.第四章 服务需求第七项第一条第(5)点原内容:(5)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要求:需通过县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考核合格上岗,提供培训合格证书。

更正为:此条删除。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龚女士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安化 (略)
地 址:安化县大福镇
联系人:刘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思创 (略)
地 址: (略)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735号
联系人:龚女士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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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 (略) 安化县 (略) 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化财采计[2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化县 (略) 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磋商须知 附页4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原内容:

综合实力

(9分)

1、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或环境治理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计2分,不提供不计分;

2、本项目运维配置人员中具有相关部门或环境治理行业协会颁发的废水工程师(高级)、机械工程师(高级)、水污染治理工程师(高级)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3分,不提供不计分;

3、本项目运维配置人员中具有相关部门或环境治理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中级及以上)证书的计2分,不提供不计分;

4、本项目医疗废物收集配置人员中具有相关部门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医疗废物管理),每个计1分,最多计2分,不提供不计分;

(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投标文件编制

(2分)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书面整洁无错乱、没有缺漏项、与有关材料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得2分。投标文件制作有瑕疵的,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编制情况酌情扣分。

更正为:

综合实力

(9分)

1、 (略) 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计3分,不提供不计分;

2、本项目运维配置 (略) 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每个计1.5分,最多计3分;

3、本项目运维配置 (略) 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中级及以上)证书的计3分,不提供不计分;

(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合理化建议

(2分)

根据项目特点,提供有效的合理化建议,每提供一条得1分,最多计2分。

2.第四章服务需求第七项第一条第(4)点原内容:(4)污水站运维人员要求:配置人员中需有高级废水工程师、高级机械工程师、中级及以上级检测员、污废水处理工等(提供由相关部门或环境治理行业协会颁发的人员资质证书), (略) 污水站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具备完善的维修管理机制。

更正为:(4)污水站运维人员要求:配置人员中需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略) 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人员资质证书), (略) 污水站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具备完善的维修管理机制。

3.第四章 服务需求第七项第一条第(5)点原内容:(5)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要求:需通过县级及以上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考核合格上岗,提供培训合格证书。

更正为:此条删除。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龚女士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安化 (略)
地 址:安化县大福镇
联系人:刘先生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思创 (略)
地 址: (略)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1735号
联系人:龚女士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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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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