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精准广播调度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机房改造及总集成服务更正公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精准广播调度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机房改造及总集成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精准广播调度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机房改造及总集成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 17: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1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
采购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薇 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1A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01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准广播调度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机房改造及总集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条款号 | 内 容 |
5.4 | 投标人在提交纸质存档文件的同时,需要提供接收机样机: 递交投标样机要求如下: 1、 数量:一台; 2、 提供方式: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与纸质存档文件一同提交送达至 (略) 二层203南会议室; 3、 由于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样机进行拆机核验,投标人应提供已拆卸样机。在投标样机的递交、拆机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使采购人蒙受损失,样机放置于开标现场指定位置。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样机运输、递交、拆机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 4、 开标当天样机展示完毕后,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至 (略) 二层203南会议室对各自样机进行密封。投标人应将提交的投标样机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贴采购人盖章的封条进行密封,由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代表对密封包装进行确认签字,包装后的样机由投标人密封带回妥善保管存放,投标人自行承担样机递交、拆机、展示、及密封后可能带来的样机损坏风险,采购人对样机损坏不予负责。 5、 中标单位样机测试:若投标人中标,须在2日内完成符合CNAS认证的测试环境搭建并将投标当天密封完好的原样机(经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代表密封包装确认签字原箱)递交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联系人:梁薇,联系方式:010-*),由采购人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对样机进行符合性测试。完成递交前若样机密封条有损毁则视为符合性测试不通过,若符合性测试通过,采购人继续留存此样机,在接收机供货后,针对样机和实际供货接收机做到货验收比对及运行稳定性测试。验收比对合格后,采购人退还样机。 未中标单位样机解封:若投标人未中标,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未中标投标人在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自行对样机进行解封,采购人对样机的后续使用处理不做要求。 |
现变更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4条款
条款号 | 内 容 |
5.4 | 投标人在提交纸质存档文件的同时,需要提供接收机样机: 递交投标样机要求如下: 1、 数量:一台; 2、 提供方式: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与纸质存档文件一同提交送达至 (略) 二层203南会议室; 3、 由于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样机进行拆机核验,投标人应提供已拆卸样机。在投标样机的递交、拆机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使采购人蒙受损失,样机放置于开标现场指定位置。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样机运输、递交、拆机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 4、 开标当天样机展示完毕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至 (略) 二层203南会议室对各自样机进行密封。投标人应将提交的投标样机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贴投标人盖章的封条及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密封封条进行密封,由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双方代表对密封包装进行确认签字。密封后的样机由 (略) 负责保存。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联系 (略) 取回样机。中标人样机移交采购人进行符合性测试。 5、采购人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对中标人样机进行符合性测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在2日内完成符合CNAS认证的测试环境搭建,开展符合性测试。若符合性测试通过,采购人继续留存此样机,在接收机供货后,针对样机和实际供货接收机做到货验收比对,验收比对合格后,采购人退还样机。 |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地址: (略)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联系方式:梁薇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1A室
联系方式: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01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电 话: 010-*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精准广播调度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机房改造及总集成服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7日 17:5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1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
采购单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薇 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1A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01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精准广播调度监测能力提升项目—机房改造及总集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条款号 | 内 容 |
5.4 | 投标人在提交纸质存档文件的同时,需要提供接收机样机: 递交投标样机要求如下: 1、 数量:一台; 2、 提供方式: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与纸质存档文件一同提交送达至 (略) 二层203南会议室; 3、 由于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样机进行拆机核验,投标人应提供已拆卸样机。在投标样机的递交、拆机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使采购人蒙受损失,样机放置于开标现场指定位置。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样机运输、递交、拆机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 4、 开标当天样机展示完毕后,采购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至 (略) 二层203南会议室对各自样机进行密封。投标人应将提交的投标样机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贴采购人盖章的封条进行密封,由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代表对密封包装进行确认签字,包装后的样机由投标人密封带回妥善保管存放,投标人自行承担样机递交、拆机、展示、及密封后可能带来的样机损坏风险,采购人对样机损坏不予负责。 5、 中标单位样机测试:若投标人中标,须在2日内完成符合CNAS认证的测试环境搭建并将投标当天密封完好的原样机(经投标人、采购人双方代表密封包装确认签字原箱)递交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联系人:梁薇,联系方式:010-*),由采购人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对样机进行符合性测试。完成递交前若样机密封条有损毁则视为符合性测试不通过,若符合性测试通过,采购人继续留存此样机,在接收机供货后,针对样机和实际供货接收机做到货验收比对及运行稳定性测试。验收比对合格后,采购人退还样机。 未中标单位样机解封:若投标人未中标,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未中标投标人在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自行对样机进行解封,采购人对样机的后续使用处理不做要求。 |
现变更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4条款
条款号 | 内 容 |
5.4 | 投标人在提交纸质存档文件的同时,需要提供接收机样机: 递交投标样机要求如下: 1、 数量:一台; 2、 提供方式: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与纸质存档文件一同提交送达至 (略) 二层203南会议室; 3、 由于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样机进行拆机核验,投标人应提供已拆卸样机。在投标样机的递交、拆机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使采购人蒙受损失,样机放置于开标现场指定位置。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样机运输、递交、拆机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 4、 开标当天样机展示完毕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至 (略) 二层203南会议室对各自样机进行密封。投标人应将提交的投标样机装入坚固的包装箱内,贴投标人盖章的封条及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的密封封条进行密封,由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双方代表对密封包装进行确认签字。密封后的样机由 (略) 负责保存。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联系 (略) 取回样机。中标人样机移交采购人进行符合性测试。 5、采购人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对中标人样机进行符合性测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在2日内完成符合CNAS认证的测试环境搭建,开展符合性测试。若符合性测试通过,采购人继续留存此样机,在接收机供货后,针对样机和实际供货接收机做到货验收比对,验收比对合格后,采购人退还样机。 |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
地址: (略)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联系方式:梁薇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1A室
联系方式: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01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莉、师杉、林彧杰、秦璐璐、马翔宇、徐润斌、曲志鸣
电 话: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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