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0线沐川县箭板镇至新凡镇段改建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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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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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 976,791,490元
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S310线沐川县箭板镇至新凡镇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

答疑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S310线沐川县箭板镇至新凡镇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招标答疑,按招标文件要求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1.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工程保险费按100章至7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的0.4%计,而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为均为3‰,两处费率表述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为3‰,是否有误?计算基数是否为100章至7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之和?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条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应使用电子签章,与评标办法“2.1初步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投标函”中要求签字的地方,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两处表述矛盾,且投标制作工具中投标函处投标人只能进行电子签章,评标办法是否有误?

答:1.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之回复;2.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及14之回复;3.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字均使用电子签章,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2之回复。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3.5.5项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要求“拟委任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证明材料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小注中有提到“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该人员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此处与“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要求不一致,附录5中未要求项目经理与总工的业绩。请问以哪一个要求为准,请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为准。

问题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所有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首先按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人评标价也相同时,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时,则按资质等级由高到低(招标人可根据财务评审货币资金、资质等级等)确定排序?若上述情况都相同时,则按投标人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大小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以最高合同金额为准)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提问:此评选方式极为不合理,在工程施工领域,单个项目的合同大小并不能反应企业的综合实力,只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都是合格业绩。这条规定有明显的排他性,指向性很明确,为个别大型央企国企指定安排,严重有失招标的公平性,我们会逐级反应投诉。

答: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3之回复。

问题4:1.招标文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只有费率,请说明其取费基数?与清单编制说明中第16:工程保险费按100章至7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的0.4%计是否矛盾?2.招标文件中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要提供哪些表格,请说明?是否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3.清单黄泥硬隧道中503-1-b 石方开挖缺少单位?K20+740天桥和K24+040天桥中603-5 防抛网中子目号是否有误?

答:1.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之回复;2.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25之回复;3.清单黄泥硬隧道中503-1-b石方开挖单位已修正,详见随补遗文件02发出的固化招标工程量清单。K20+740天桥和K24+040天桥中603-5防抛网子目号无误,列于400章,子目号603-5,计量规则和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一致。

问题5:1.关于工程保险费,工程量清单说明第16条中规定“工程保险费按100章至7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的0.4%计。”而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第27条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第28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请问工程保险费是以哪个为准?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保险费在清单中又分列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此0.4%的费率又如何分摊?2.招标文件中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提交的报表“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请问“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是否只局限于提交固化清单内的各表格?

答:1.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之回复;2. 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25之回复。

招标人:乐山新沐 (略)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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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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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最高限价) 976,791,4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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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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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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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S310线沐川县箭板镇至新凡镇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招标答疑,按招标文件要求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1.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工程保险费按100章至7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的0.4%计,而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为均为3‰,两处费率表述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为3‰,是否有误?计算基数是否为100章至7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之和?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条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应使用电子签章,与评标办法“2.1初步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投标函”中要求签字的地方,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两处表述矛盾,且投标制作工具中投标函处投标人只能进行电子签章,评标办法是否有误?

答:1.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之回复;2.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及14之回复;3.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字均使用电子签章,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2之回复。

问题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3.5.5项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要求“拟委任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证明材料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为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小注中有提到“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为: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该人员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此处与“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要求不一致,附录5中未要求项目经理与总工的业绩。请问以哪一个要求为准,请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为准。

问题3:(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所有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多个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首先按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投标人评标价也相同时, (略) 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时,则按资质等级由高到低(招标人可根据财务评审货币资金、资质等级等)确定排序?若上述情况都相同时,则按投标人类似业绩合同金额大小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以最高合同金额为准)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提问:此评选方式极为不合理,在工程施工领域,单个项目的合同大小并不能反应企业的综合实力,只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都是合格业绩。这条规定有明显的排他性,指向性很明确,为个别大型央企国企指定安排,严重有失招标的公平性,我们会逐级反应投诉。

答: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3之回复。

问题4:1.招标文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只有费率,请说明其取费基数?与清单编制说明中第16:工程保险费按100章至7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的0.4%计是否矛盾?2.招标文件中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要提供哪些表格,请说明?是否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3.清单黄泥硬隧道中503-1-b 石方开挖缺少单位?K20+740天桥和K24+040天桥中603-5 防抛网中子目号是否有误?

答:1.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之回复;2.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25之回复;3.清单黄泥硬隧道中503-1-b石方开挖单位已修正,详见随补遗文件02发出的固化招标工程量清单。K20+740天桥和K24+040天桥中603-5防抛网子目号无误,列于400章,子目号603-5,计量规则和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一致。

问题5:1.关于工程保险费,工程量清单说明第16条中规定“工程保险费按100章至7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费)的0.4%计。”而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第27条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第28条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请问工程保险费是以哪个为准?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保险费在清单中又分列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此0.4%的费率又如何分摊?2.招标文件中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要求提交的报表“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请问“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是否只局限于提交固化清单内的各表格?

答:1.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1之回复;2. 详见2023年10月13日招标人发出的本项目答疑文件01号问题25之回复。

招标人:乐山新沐 (略)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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