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供电局第三批管理创新项目人资部、企发部、数字化部、安监部管理创新项目二次采购变更文件--采购1
2023年广州供电局第三批管理创新项目人资部、企发部、数字化部、安监部管理创新项目二次采购变更文件--采购1
内容:
2023年广州供电局第三批管理创新项目(人资部、企发部、数字化部、安监部管理创新项目)(二次采购)(采购编号:CG*3)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2023年广州供电局第三批管理创新项目(人资部、企发部、数字化部、安监部管理创新项目)(二次采购)”(招标编号:CG*3)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 按采购人要求,对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为:
(1)“评审办法前附表”初评要素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况”中“(4)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修改为:“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标的4: (略) 电网企业政策研究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标包1: (略) 电网企业政策研究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评审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详细评审项“企业信誉”中“纳税信用评价: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资料,获得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的‘纳税信用 A 级荣誉证书’,每一年得4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纳税信用评价:企业纳税人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资料,获得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每一年得4分,否则不得分。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取所有通过初评的企业该项得分的平均分”。
2、 本项目发售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10月17日18时00分修改为2023年10月23日12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修改为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
3、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http://**)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部门
(一)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过程中资格预审文件(如有)、采购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 (略) ;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g.cn
(二)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略) 广州供电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南方电 (略) |
地 址: | (略) 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 地 址: | (略) 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
联 系 人: | 李工 | 联 系 人: | 龙工 |
电 话: | 020-* | 电 话: | *-2-0 |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谢建鑫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 (略)
【盖章位置】
2023年10月18日
内容:
2023年广州供电局第三批管理创新项目(人资部、企发部、数字化部、安监部管理创新项目)(二次采购)(采购编号:CG*3)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编号:01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对“2023年广州供电局第三批管理创新项目(人资部、企发部、数字化部、安监部管理创新项目)(二次采购)”(招标编号:CG*3)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 按采购人要求,对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为:
(1)“评审办法前附表”初评要素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况”中“(4)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修改为:“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标的4: (略) 电网企业政策研究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标包1: (略) 电网企业政策研究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评审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详细评审项“企业信誉”中“纳税信用评价: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资料,获得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的‘纳税信用 A 级荣誉证书’,每一年得4分,否则不得分”,修改为:“纳税信用评价:企业纳税人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五年的纳税信用等级资料,获得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每一年得4分,否则不得分。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取所有通过初评的企业该项得分的平均分”。
2、 本项目发售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10月17日18时00分修改为2023年10月23日12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修改为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
3、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http://**)对本次澄清/修改进行确认。
二、监督部门
(一)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过程中资格预审文件(如有)、采购文件、评标结果存在质疑、异议的,有权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 (略) ;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g.cn
(二)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向以下相关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ttp://**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略) 广州供电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南方电 (略) |
地 址: | (略) 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 地 址: | (略) 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
联 系 人: | 李工 | 联 系 人: | 龙工 |
电 话: | 020-* | 电 话: | *-2-0 |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谢建鑫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 (略)
【盖章位置】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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