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兰壮乡将军纪念园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东兰县壮乡英雄文化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工程A的招标控制价及澄清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西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兰壮乡将军纪念园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东兰县壮乡英雄文化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工程A的招标控制价及澄清公告

广西 (略)

关于东兰壮乡将军纪念园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东兰县壮乡英雄文化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工程)A的招标控制价及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东兰壮乡将军纪念园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东兰县壮乡英雄文化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工程)A(项目招标编号:E**)的招标控制价及澄清内容公布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6元,其中:设计费为 *.72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4元(其中:暂估价*.00元;暂列金额*.92元)

二、原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现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确定为: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分。

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和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补充澄清,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中的“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4 月20 日。”,现澄清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 1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05月17日。”。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资信业绩的“项目业绩(30~60分)(0.0~60.0分)” 现澄清为:项目业绩(60分)(0.0~60.0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30~60分)(0.0~40.0分) 现澄清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0分)(0.0~40.0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1.13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合同价中建安工程施工费的2% ” 现澄清为:“1.13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合同价中的2% 。”。

2、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其他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包含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中,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固定总价、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部分组成。最终结算价款以第三方审计部门审核,且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确认的评审结论为准 。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 。

现澄清为:

14.1.1 关于其他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注:现同时将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澄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行下载。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通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查询公告地址: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壮乡英雄文化园管理处

地 址:东兰县东兰镇曲江路45号

联系人:杨工电 话:0778-*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金城江区金城西路13号1栋4层

联系人:吴桂全电话:0778-*

招标人:壮乡英雄文化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3 年 10 月 18 日



广西 (略)

关于东兰壮乡将军纪念园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东兰县壮乡英雄文化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工程)A的招标控制价及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东兰壮乡将军纪念园国家4A级景区提升工程--东兰县壮乡英雄文化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工程)A(项目招标编号:E**)的招标控制价及澄清内容公布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6元,其中:设计费为 *.72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4元(其中:暂估价*.00元;暂列金额*.92元)

二、原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现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确定为:2023年11月03日09时00分。

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和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补充澄清,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2中的“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4 月20 日。”,现澄清为:“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 11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05月17日。”。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资信业绩的“项目业绩(30~60分)(0.0~60.0分)” 现澄清为:项目业绩(60分)(0.0~60.0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30~60分)(0.0~40.0分) 现澄清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0分)(0.0~40.0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1.13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合同价中建安工程施工费的2% ” 现澄清为:“1.13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合同价中的2% 。”。

2、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其他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包含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中,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固定总价、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部分组成。最终结算价款以第三方审计部门审核,且以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确认的评审结论为准 。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 。

现澄清为:

14.1.1 关于其他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14.1.2 关于其他合同形式价格调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注:现同时将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澄清文件上传,请投标人行下载。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本通知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查询公告地址: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http://**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壮乡英雄文化园管理处

地 址:东兰县东兰镇曲江路45号

联系人:杨工电 话:0778-*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金城江区金城西路13号1栋4层

联系人:吴桂全电话:0778-*

招标人:壮乡英雄文化园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3 年 10 月 18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