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项目建设监理答疑公告
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项目建设监理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项目建设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218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项目建设监理
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BZ02182
主动澄清:
1.本项目“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6建设规模”中内容与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3.工程规模”中内容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3.工程规模”中的内容更正如下:
安徽创新法务区( (略) 部分)项目建设选址于绿地中央广场写字楼D栋,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建筑高度213.2米,共45层,室内改造安装及装修。概算总投资约3.4亿元。
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蜀山区潜山路550号合肥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
邮编:*
联系人:胡工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0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项目建设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218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项目建设监理
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BZ02182
主动澄清:
1.本项目“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6建设规模”中内容与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3.工程规模”中内容不一致,以招标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3.工程规模”中的内容更正如下:
安徽创新法务区( (略) 部分)项目建设选址于绿地中央广场写字楼D栋,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建筑高度213.2米,共45层,室内改造安装及装修。概算总投资约3.4亿元。
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略) 蜀山区潜山路550号合肥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
邮编:*
联系人:胡工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3年10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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