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馆新馆标识补充制作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合肥市科技馆新馆标识补充制作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科技馆新馆标识补充制作安装项目
二、招标范围: (略) 科技馆新馆试运行期间公众反馈意见,需在场馆范围内补充增加标识标牌,本次项目采购包含标识标牌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与维保。详见项目图纸、标识清单。
三、招标控制价:7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地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违规并接受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采购需求
标识系统的材料、工艺、数量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由投标人联系采购人领取。
六、工期和质量要求
供应商负责在中标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标识的深化设计与调整,负责现场安装工作,提供2年维保服务。
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制作与安装。
七、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如遇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清单报价中有相应材料单价的,采用报价单价;如清单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询价后确定材料价格。变更总金额不超过项目中标金额的10%。
2.付款:供应商完成标识系统深化设计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支付至合同款的20%,完成所有标识生产安装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7%,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八、定标方式:最低价评标法。
九、招标文件资料领取
1.招标文件资料领取:满足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0月19日开始(正常工作时间8:30-17:30),至2023年10月23日15:00截止,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携带身份证即可)进行登记后领取。
2.登记地点: (略) 彩虹路8 (略) 科技馆新馆407室。
3.联系人:方工,*。
十、递交投标文件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00。
2.开标地点: (略) 彩虹路8 (略) 科技馆新馆4楼3号会议室。
3.投标文件组成:
必须包括以下部分: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前来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清单报价表。以上文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须用A4纸打印装订,一正本三副本,签章完整,密封装至档案袋中,至开标现场开启前不得打开。
5.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恶意低价或不平衡报价竞标的投标报价,将视为不合格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人不得修改。
十一、评标与定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组织。
2.评标:评标地点同开标地点,评标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后。
3.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经公示一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人。
(略) 科技馆
2023年10月17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科技馆新馆标识补充制作安装项目
二、招标范围: (略) 科技馆新馆试运行期间公众反馈意见,需在场馆范围内补充增加标识标牌,本次项目采购包含标识标牌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与维保。详见项目图纸、标识清单。
三、招标控制价:7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地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违规并接受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采购需求
标识系统的材料、工艺、数量要求详见附件,详细资料由投标人联系采购人领取。
六、工期和质量要求
供应商负责在中标后配合采购人完成标识的深化设计与调整,负责现场安装工作,提供2年维保服务。
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制作与安装。
七、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如遇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清单报价中有相应材料单价的,采用报价单价;如清单中没有的材料, (略) 场询价后确定材料价格。变更总金额不超过项目中标金额的10%。
2.付款:供应商完成标识系统深化设计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后支付至合同款的20%,完成所有标识生产安装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7%,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八、定标方式:最低价评标法。
九、招标文件资料领取
1.招标文件资料领取:满足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10月19日开始(正常工作时间8:30-17:30),至2023年10月23日15:00截止,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携带身份证即可)进行登记后领取。
2.登记地点: (略) 彩虹路8 (略) 科技馆新馆407室。
3.联系人:方工,*。
十、递交投标文件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15:00。
2.开标地点: (略) 彩虹路8 (略) 科技馆新馆4楼3号会议室。
3.投标文件组成:
必须包括以下部分: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前来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清单报价表。以上文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投标文件须用A4纸打印装订,一正本三副本,签章完整,密封装至档案袋中,至开标现场开启前不得打开。
5.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恶意低价或不平衡报价竞标的投标报价,将视为不合格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投标人不得修改。
十一、评标与定标: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组织。
2.评标:评标地点同开标地点,评标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后。
3.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经公示一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人。
(略) 科技馆
2023年10月17日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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