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的澄清文件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08-03 14:41:44 |
递交时间 | 2023-10-19 14:41:44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已2022年7月2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答疑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 标书制作软件内“报价部分”及“关键岗位人员表”(见下图)均无格式模板,是否格式自拟,请澄清。 答:格式自拟。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附件 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中关于设计费支付方式的描述字段“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 (见下图),包含了施工图设计阶段,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范围不符合。是否可按以下方式付款,请澄清。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计元。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文件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审版)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 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或无需评审但获得发包人确认)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 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 答:本项目设计费支付方式修改为:“1.本合同生效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0%作为预付款,计元。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文件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审版)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 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或无需评审但获得发包人确认)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 5.设计费用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共计元。 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宁乡沩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 (略)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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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08-03 14:41:44 |
递交时间 | 2023-10-19 14:41:44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已2022年7月2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同步发布,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答疑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 标书制作软件内“报价部分”及“关键岗位人员表”(见下图)均无格式模板,是否格式自拟,请澄清。 答:格式自拟。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附件 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中关于设计费支付方式的描述字段“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文件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 (见下图),包含了施工图设计阶段,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范围不符合。是否可按以下方式付款,请澄清。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计元。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文件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审版)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 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或无需评审但获得发包人确认)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元。 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 答:本项目设计费支付方式修改为:“1.本合同生效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0%作为预付款,计元。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文件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审版)后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 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或无需评审但获得发包人确认)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元。 5.设计费用 (略) 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7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共计元。 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宁乡沩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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