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学科交叉创新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第1次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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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学科交叉创新大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第1次补充说明

项目编号:E**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学科交叉创新大楼项目(项目名称)经教发函[2022]47号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25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15平方米,总投资额16495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东侧为校园景观绿地和中心景观湖,南侧为拟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重大前沿研究基地,西侧为和同苑,北侧为待建交叉中心用地,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欧邦 (略)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 (略) 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房屋建筑、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包含BIM)、材料设备采购与施工、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1、工程设计范围及内容

工程建设范围内各类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建(地下和地上)、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各专业抗震支架系统、独立接地等专业)、室内装饰、幕墙、室外【室外景观、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绿化】、电梯、变配电系统、交通标识标牌设施、人防消防标识标牌、太阳能光伏、机械停车设备、隔震工程、红线外10KV电缆接入、充电桩等,不含5G信号覆盖。

2、工程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内的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验收、备品配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内容为:电梯、机械停车设备。

3、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内除工程设备采购以外的房屋建筑、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等的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和各项专项验收后并完成工程移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地下和地上)、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各专业抗震支架系统、独立接地等)、室内装饰、幕墙、室外【室外景观、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绿化】、变配电系统、交通标识标牌设施、人防消防标识标牌、太阳能光伏、隔震等工程。

4、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其他

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作的协调、管理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验收(包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备案、工程移交,结算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竣工备案;配合施工图阶段报批报审;配合规划、消防、人防、环保、防雷气象、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交警、公安安防、水业、电力、电信等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审批;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所需的许可证审批服务和完成项目配套设施相关手续的办理;质保期的保修服务;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其他主要指为配合项目实施发生的专项,包括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BIM技术应用、管线迁改及加固、联合试运转、先进技术引进、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委托有专业资格的单位进行测绘(工程测量、基准放样)、专项检测(不含桩基检测、水保检测)。

本次招标范围的概算总投资14858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拟派)具备以下“(1)、(2)、(3)”条业绩之一的即可:

(1)自 2018年 10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 2018年 10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分项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并包含工程设计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咨询业绩。

(3)自 2018年 10月 1 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1)工程总承包项目和设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设计项目业绩认可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业绩按对应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2)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其他岗位均不得相互兼任。

6.本次公开提供完整的前期、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资料,接受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为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 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3)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4)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5)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6)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7)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8)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1019日至20231024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ttp://**)”,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 (略) 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略)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10月2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11月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11910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ttp://**)。

3.t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开标地址: (略) 曙光路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浙江大学

招标人地址: (略) 余杭塘路 866 号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571-*

招标人:浙江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 (略)

招标人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文一西路 558 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 1 号楼 9 楼

联系人:许京

联系电话:*,*

2023年10月19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项目编号:E**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学科交叉创新大楼项目(项目名称)经教发函[2022]47号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25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15平方米,总投资额16495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东侧为校园景观绿地和中心景观湖,南侧为拟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重大前沿研究基地,西侧为和同苑,北侧为待建交叉中心用地,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欧邦 (略)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 (略) 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房屋建筑、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包含BIM)、材料设备采购与施工、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1、工程设计范围及内容

工程建设范围内各类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建(地下和地上)、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各专业抗震支架系统、独立接地等专业)、室内装饰、幕墙、室外【室外景观、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绿化】、电梯、变配电系统、交通标识标牌设施、人防消防标识标牌、太阳能光伏、机械停车设备、隔震工程、红线外10KV电缆接入、充电桩等,不含5G信号覆盖。

2、工程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内的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验收、备品配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内容为:电梯、机械停车设备。

3、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工程设计范围内除工程设备采购以外的房屋建筑、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等的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和各项专项验收后并完成工程移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地下和地上)、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智能化、各专业抗震支架系统、独立接地等)、室内装饰、幕墙、室外【室外景观、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弱电智能化、绿化】、变配电系统、交通标识标牌设施、人防消防标识标牌、太阳能光伏、隔震等工程。

4、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其他

工程建设范围内的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作的协调、管理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验收(包含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备案、工程移交,结算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竣工备案;配合施工图阶段报批报审;配合规划、消防、人防、环保、防雷气象、卫生防疫、园林绿化、交警、公安安防、水业、电力、电信等各行政职能部门的审批;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建设所需的许可证审批服务和完成项目配套设施相关手续的办理;质保期的保修服务;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其他主要指为配合项目实施发生的专项,包括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BIM技术应用、管线迁改及加固、联合试运转、先进技术引进、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委托有专业资格的单位进行测绘(工程测量、基准放样)、专项检测(不含桩基检测、水保检测)。

本次招标范围的概算总投资14858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拟派)具备以下“(1)、(2)、(3)”条业绩之一的即可:

(1)自 2018年 10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 2018年 10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分项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并包含工程设计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咨询业绩。

(3)自 2018年 10月 1 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1)工程总承包项目和设计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设计项目业绩认可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业绩,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设计业绩按对应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描述;2)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其他岗位均不得相互兼任。

6.本次公开提供完整的前期、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成果资料,接受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为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 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3)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4)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5)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6)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7)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8)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 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1019日至20231024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ttp://**)”,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 (略) 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略)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10月29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11月4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11910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ttp://**)。

3.t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开标地址: (略) 曙光路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浙江大学

招标人地址: (略) 余杭塘路 866 号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0571-*

招标人:浙江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 (略)

招标人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文一西路 558 号绿城西溪诚园诚公馆 1 号楼 9 楼

联系人:许京

联系电话:*,*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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