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邵阳市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略) 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经研究,我单位就 (略) 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以下问题进行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119页“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杆线迁移包括:

1、 (略) 产权的杆路三处,2、 (略) 产权的杆路两处,3、湖南 (略) 产权的杆路三处,4、电力杆线迁改(10KV?及以下)和电力杆线迁改工程(110KV))”与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内容不一致,请问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否包括杆线迁移?

答复:本次招标不包含杆线迁移工程内容,详见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二

二、招标文件第120页“1.1.3.11?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在项目投标时应

充分了解项目用地情况,并据此周密布置需占用的红线内外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拆除其相应的临时设施。如施工中需在红线外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处不合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费用应有发包人支付。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第136页“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

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内扣除。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此处不合理,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修理,费用不应从保修金内扣除。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招标文件第137页“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没有相关规定的按以下原则办理: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承包范围内的错报、漏报工程量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内;(2)材料单价不予以调整;(3)如遇新消耗标准及计价办法变化,结算时价格不予以调整。”此处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据实调整,或者超过3%的部分予以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招标文件第137页“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不予以调整”此处应为“予以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招标文件第138页“1、建安工程费按财评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计取,不超过中标价的建安费。预备费按审核后的建安费的?6%计取,建安费和预备费采取总价包干方式。建安费的取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 (略) 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 (略)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以下风险属于承包人应该承担的风险,因此增加的任何费用均不予以调整:(1)-(25)”此处设置不合理,其中第(1)、(12)、(14)、(15)、(19)、(20)、(21)、(24)、(25)等均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相关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招标文件第141页“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根据发包人制定的里程碑节点支付,由承包人提交完成里程碑节点工程量清单,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审核验收后,按工程量清单支付至审核工程款的75%。”此处应该财建【2022】183号文规定调整为80%。

答复:按财建【2022】183号文规定根据发包人制定的里程碑节点支付,

由承包人提交完成里程碑节点工程量清单,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审核验收后,按工程量清单支付至审核工程款的80%。

八、招标文件第142页、(3)其它费用在其工作完成据实审核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4)发包人将以现金或商票形式支付。” 此部分设置不合理,1、未明确现金和商票形式支付的金额比例,此处应约定二者的金额比例,并明确约定对于农民工工资部分一定为现金支付;还应明确商票期限及兑现费用。

答复:商票期限及兑现费用依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修订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第4号令),如国家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招标文件第142页“14.5.3?如本工程发生了承包人在工程未竣工验收之前停止施工的现象,发包人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完工程界面进行划断,承包人不论是否到场、签字,都不得对第三方出具的已完工程界面划断的专业意见提出异议;且如承包人不配合编制结算报告,在停工的30天后,发包人有权单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审计,承包人应无条件认可该审计意见并依据该审计意见与发包人结算”此处设置不合理,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发包人不应解除合同,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承包人因停工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招标文件第144页“发包人违约情形未填写”,建议按风险对等原则明确发包人、承包人按违约情形及责任分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招标文件第16页3.4.1投标保证不接受承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提供的电子保函是否可以?

答复:可以

十二、招标文件第123页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误期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5%,不因此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招标文件第134页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30 天以内的延期赔偿金 5000 元 /天、30 天以上的延期赔偿金 10000 元 /天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5 %。 问题: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过高。建议修改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设置为2%。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三、招标文件第128页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工程施工,联合体成员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款、设计费的支付由发包人分别向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支付;发票分别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向发包人开具 。问题: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自负责范围表达不完整。建议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安装工作;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审批和审查工作。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四、招标文件第140页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4.2 预付款14.2.1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合同金额(不含预备费)的 10% 。预付款支付期限: 承包商项目部组建完成、主要管理人员进场后30 个工作日内开始支付,支付前施工方同时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问题:预付款支付前施工方同时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增加施工方的费用支出。建议修改为:取消预付款支付前施工方同时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发包人将以现金或商票形式支付。如以商票支付请明确商票的具体期限。 2.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按工程进度分里程碑节点付款,工程进度里程碑节点设置的工作内容过大,可否将进度款改成按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 3. 能否明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的结算方式? 4. 请问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投资概算和投标人编制的优化设计,自主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投标报价是否作为结算依据? 5. 杆线迁移能否用暂估价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 6. 招标文件P137页“14.1合同价格形式 中第(19)点”,中不良地质引起的施工措施及工程本体费用增加不予以调整,此项条款不合理,是否予以调整? 7. 建设单位是否有指定的取土场和卸土场? 8. 本工程的变更是否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为基础? 9. 在满足本工程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是否可以对初步设计的设计方案进行合理优化? 10.技术方案编制要求(明确编制深度) 中要求“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而根据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上传端口技术文件分为四个模块: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请问四个模块统一编制连续页码,还是四个模块分别从第“1”页开始编制页码? 11.本项目“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说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投资概算和投标人编制的优化设计,自主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答复:1、依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修订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

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第4号令),如国家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 (略) 相关规定,中标后必须确保执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4、作为结算依据,但最终结算须以财评结论为准。

5、详见本次公告中的答复一

6、按招标文件执行。

7、没有指定,招标控制价中已经考虑相关费用。

8、是的。

9、可以进行合理优化,但优化方案须招标人同意且不得降低初步设计的参数标准,并通过图审。

10、按招标文件中的暗标编制说明执行四个模块分别从第“1”页开始编制页码。

11、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二)发布时同步发布了本项目的概算批复文件、EPC概算招标控制价文件及清单等,请自行下载

十六、招标文件中10.1-类似工程业绩规定资格条件?近3 年承接过单个合同不少于95 (略) 政道路工程(须包含桥梁)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信誉加分业绩条件:?近3 年承接过单个合同不少于130 (略) 政道路工程(须包含桥梁)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对 (略) 提出以下质疑: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业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且桥梁工程包含景观桥梁、人行天桥、交通桥梁,而本 (略) 政道路工程且含有一座新建交通桥梁工程,请明确本项目业绩要求是新建还是改建 (略) 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业绩,桥梁工程是景观桥梁还是人行天桥或是交通桥梁?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建设 (略) ;

地 址: (略) 北塔区广厦名都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

地 址: (略) 双清区兴隆街道宝庆商贸城A13栋3009 ;

联 系 人:梁向坤(项目负责人 )张央、罗洲;

电 话:*。

附件: 扫描全能王2023-10-1910.52.pdf

(略) 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答疑澄清公告

经研究,我单位就 (略) 湖口井东路(邵水东路-屏丰路)道路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以下问题进行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119页“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杆线迁移包括:

1、 (略) 产权的杆路三处,2、 (略) 产权的杆路两处,3、湖南 (略) 产权的杆路三处,4、电力杆线迁改(10KV?及以下)和电力杆线迁改工程(110KV))”与招标公告招标范围内容不一致,请问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否包括杆线迁移?

答复:本次招标不包含杆线迁移工程内容,详见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二

二、招标文件第120页“1.1.3.11?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在项目投标时应

充分了解项目用地情况,并据此周密布置需占用的红线内外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拆除其相应的临时设施。如施工中需在红线外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此处不合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费用应有发包人支付。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招标文件第136页“11.3.4?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

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内扣除。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此处不合理,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修理,费用不应从保修金内扣除。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招标文件第137页“13.3.3.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没有相关规定的按以下原则办理: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承包范围内的错报、漏报工程量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内;(2)材料单价不予以调整;(3)如遇新消耗标准及计价办法变化,结算时价格不予以调整。”此处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据实调整,或者超过3%的部分予以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招标文件第137页“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不予以调整”此处应为“予以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招标文件第138页“1、建安工程费按财评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计取,不超过中标价的建安费。预备费按审核后的建安费的?6%计取,建安费和预备费采取总价包干方式。建安费的取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 (略) 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 (略)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以下风险属于承包人应该承担的风险,因此增加的任何费用均不予以调整:(1)-(25)”此处设置不合理,其中第(1)、(12)、(14)、(15)、(19)、(20)、(21)、(24)、(25)等均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相关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招标文件第141页“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根据发包人制定的里程碑节点支付,由承包人提交完成里程碑节点工程量清单,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审核验收后,按工程量清单支付至审核工程款的75%。”此处应该财建【2022】183号文规定调整为80%。

答复:按财建【2022】183号文规定根据发包人制定的里程碑节点支付,

由承包人提交完成里程碑节点工程量清单,经发包人、监理、承包人三方审核验收后,按工程量清单支付至审核工程款的80%。

八、招标文件第142页、(3)其它费用在其工作完成据实审核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4)发包人将以现金或商票形式支付。” 此部分设置不合理,1、未明确现金和商票形式支付的金额比例,此处应约定二者的金额比例,并明确约定对于农民工工资部分一定为现金支付;还应明确商票期限及兑现费用。

答复:商票期限及兑现费用依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修订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第4号令),如国家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九、招标文件第142页“14.5.3?如本工程发生了承包人在工程未竣工验收之前停止施工的现象,发包人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完工程界面进行划断,承包人不论是否到场、签字,都不得对第三方出具的已完工程界面划断的专业意见提出异议;且如承包人不配合编制结算报告,在停工的30天后,发包人有权单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审计,承包人应无条件认可该审计意见并依据该审计意见与发包人结算”此处设置不合理,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发包人不应解除合同,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承包人因停工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招标文件第144页“发包人违约情形未填写”,建议按风险对等原则明确发包人、承包人按违约情形及责任分担。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一、招标文件第16页3.4.1投标保证不接受承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提供的电子保函是否可以?

答复:可以

十二、招标文件第123页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误期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5%,不因此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招标文件第134页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30 天以内的延期赔偿金 5000 元 /天、30 天以上的延期赔偿金 10000 元 /天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5 %。 问题: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过高。建议修改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设置为2%。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三、招标文件第128页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工程施工,联合体成员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款、设计费的支付由发包人分别向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支付;发票分别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向发包人开具 。问题: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各自负责范围表达不完整。建议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安装工作;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审批和审查工作。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四、招标文件第140页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4.2 预付款14.2.1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合同金额(不含预备费)的 10% 。预付款支付期限: 承包商项目部组建完成、主要管理人员进场后30 个工作日内开始支付,支付前施工方同时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问题:预付款支付前施工方同时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增加施工方的费用支出。建议修改为:取消预付款支付前施工方同时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发包人将以现金或商票形式支付。如以商票支付请明确商票的具体期限。 2.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按工程进度分里程碑节点付款,工程进度里程碑节点设置的工作内容过大,可否将进度款改成按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 3. 能否明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的结算方式? 4. 请问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投资概算和投标人编制的优化设计,自主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投标报价是否作为结算依据? 5. 杆线迁移能否用暂估价的形式进行投标报价? 6. 招标文件P137页“14.1合同价格形式 中第(19)点”,中不良地质引起的施工措施及工程本体费用增加不予以调整,此项条款不合理,是否予以调整? 7. 建设单位是否有指定的取土场和卸土场? 8. 本工程的变更是否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为基础? 9. 在满足本工程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是否可以对初步设计的设计方案进行合理优化? 10.技术方案编制要求(明确编制深度) 中要求“编制“技术方案暗标”评审模块的文件时,需生成连续的页码。”而根据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上传端口技术文件分为四个模块:总承包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建筑信息模型及其他,请问四个模块统一编制连续页码,还是四个模块分别从第“1”页开始编制页码? 11.本项目“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说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投资概算和投标人编制的优化设计,自主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答复:1、依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修订发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

与再贴现管理办法》(2022年第4号令),如国家政策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3、 (略) 相关规定,中标后必须确保执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4、作为结算依据,但最终结算须以财评结论为准。

5、详见本次公告中的答复一

6、按招标文件执行。

7、没有指定,招标控制价中已经考虑相关费用。

8、是的。

9、可以进行合理优化,但优化方案须招标人同意且不得降低初步设计的参数标准,并通过图审。

10、按招标文件中的暗标编制说明执行四个模块分别从第“1”页开始编制页码。

11、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二)发布时同步发布了本项目的概算批复文件、EPC概算招标控制价文件及清单等,请自行下载

十六、招标文件中10.1-类似工程业绩规定资格条件?近3 年承接过单个合同不少于95 (略) 政道路工程(须包含桥梁)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信誉加分业绩条件:?近3 年承接过单个合同不少于130 (略) 政道路工程(须包含桥梁)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对 (略) 提出以下质疑:市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业绩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且桥梁工程包含景观桥梁、人行天桥、交通桥梁,而本 (略) 政道路工程且含有一座新建交通桥梁工程,请明确本项目业绩要求是新建还是改建 (略) 政道路工程(须含桥梁)业绩,桥梁工程是景观桥梁还是人行天桥或是交通桥梁?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建设 (略) ;

地 址: (略) 北塔区广厦名都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3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

地 址: (略) 双清区兴隆街道宝庆商贸城A13栋3009 ;

联 系 人:梁向坤(项目负责人 )张央、罗洲;

电 话:*。

附件: 扫描全能王2023-10-1910.52.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