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区停车位改造补充工程
2023年城区停车位改造补充工程
发包公告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城区停车位改造补充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发包人名称 | (略) (略) | 代理机构名称 | 兴化 (略)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总投资30.82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城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正式预算价 (万元) | 发包价 (万元) | 本标段 计划工期 | |||
*1 | 2023年城区停车位改造补充工程 | 市政工程 | 30.* | 26.* | 20日历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竞标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对竞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竞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竞 (略) 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 (略) 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参建各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审定价的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复验后结清(不计息)。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等额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竞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暂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6、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 7、竞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系统下载本工程发包文件、发包控制价、发包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发包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竞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8、提供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内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 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证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件。(注:报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11、本工程响应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 1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发包文件竞标须知前附件补充条款第10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13、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 14、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 |||||||
投标报名及招标 (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系统内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发包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
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电话 联系人 | (略) (略) *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联系人 | 兴化 (略) 0523-* 蔡先生 2023年10月19 日 |
发包公告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城区停车位改造补充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发包人名称 | (略) (略) | 代理机构名称 | 兴化 (略)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规模 | 总投资30.82万元 | |||||||
建设地点 | (略) 城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正式预算价 (万元) | 发包价 (万元) | 本标段 计划工期 | |||
*1 | 2023年城区停车位改造补充工程 | 市政工程 | 30.* | 26.* | 20日历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竞标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对竞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竞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竞 (略) 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 (略) 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参建各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审定价的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复验后结清(不计息)。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等额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5、竞标保证金人民币:本项目暂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6、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 7、竞标人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系统下载本工程发包文件、发包控制价、发包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发包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竞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8、提供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内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 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证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件。(注:报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11、本工程响应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 1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发包文件竞标须知前附件补充条款第10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13、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 14、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 |||||||
投标报名及招标 (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 至 2023年10月24日17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目录外系统内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发包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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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电话 联系人 | (略) (略) *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联系人 | 兴化 (略) 0523-* 蔡先生 2023年10月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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