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1、2、3、4、5、6、8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02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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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镇—1、2、3、4、5、6、8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02招标变更



 中 (略) 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略) 市 (略) 镇—1、2、3、4、5、6、8项目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招标申请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中 (略) 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略) 市 (略) 镇—1、2、3、4、5、6、8项目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标题 中 (略) 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略) 市 (略) 镇—1、2、3、4、5、6、8项目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澄清说明02
内容 致各投标人:
1、 (略) 办公厅 * 发布《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有关意见提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 (略) (略) 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 (略) 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略) 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 (略) (略) 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意见还提到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因此招标文件P13页3.1.1.1 资格标函中要求附(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7)税务登记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三证中,目前属于过渡期,若投标企业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就只需附“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并提供新证书原件查验;若投标企业暂时未办理,原三证仍然有效,并提供三证的原件查验。
2、对应招标文件P41 资格标函中提到“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五、税务登记证;六、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三证按上面第1 (略) 。
3、同时招标文件对应的相关内容也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P24页3.废标条款中的第8条和第12条分别修改为:“8、没有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或者没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12、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或者投标文件没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
4、以上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日期不作调整,特此通知。
注:原招标文件、答疑文件01与本文 (略) ,以本文件为准, (略) 文件为准。
附: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


招 标 人:中顺大围 (略) 堤段达标加固工 (略)
日 期: * 日 



 中 (略) 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略) 市 (略) 镇—1、2、3、4、5、6、8项目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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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 (略) 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略) 市 (略) 镇—1、2、3、4、5、6、8项目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标题 中 (略) 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略) 市 (略) 镇—1、2、3、4、5、6、8项目区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澄清说明02
内容 致各投标人:
1、 (略) 办公厅 * 发布《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有关意见提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 (略) (略) 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 (略) 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略) 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 (略) (略) 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意见还提到过渡期内,原发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因此招标文件P13页3.1.1.1 资格标函中要求附(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7)税务登记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三证中,目前属于过渡期,若投标企业已办理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就只需附“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并提供新证书原件查验;若投标企业暂时未办理,原三证仍然有效,并提供三证的原件查验。
2、对应招标文件P41 资格标函中提到“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五、税务登记证;六、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三证按上面第1 (略) 。
3、同时招标文件对应的相关内容也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P24页3.废标条款中的第8条和第12条分别修改为:“8、没有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或者没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12、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或者投标文件没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的”。
4、以上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日期不作调整,特此通知。
注:原招标文件、答疑文件01与本文 (略) ,以本文件为准, (略) 文件为准。
附: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文。


招 标 人:中顺大围 (略) 堤段达标加固工 (略)
日 期: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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