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城管大楼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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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城管大楼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澄清公告

南山城管大楼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城管大楼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评分细则表 技术部分第(5)点原:第三方检测保障、(一)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CNAS、CATL检测资质的)提供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服务,投标截止日前(含)连续三个月检测报告(每月至少连续5天,每天检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0个(含)品种)。

(二)证明文件: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下文件: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合作协议(需体现驻点服务)关键页扫描件及该机构CMA、CNAS、CATL资质证书;2、投标截止日前(含)连续三个月检测报告(每月至少连续5天,每天检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0个(含)品种),相关检测报告发票。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第三方检测保障、(一)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或CATL检测资质的)提供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服务,投标截止日前(含)连续三个月检测报告(每月至少连续5天,每天检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0个(含)品种)。

(二)证明文件: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合作协议(需体现驻点服务)关键页扫描件及该机构CMA或CNAS或CATL资质证书;

2、投标截止日前(含)连续三个月检测报告(每月至少连续5天,每天检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0个(含)品种),相关检测报告发票。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第(9)点原:认证情况;(一)评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该证书“产品类别”每获一类得10%分,最多获得得100%分。(二)证明文件:提供该种植基地持证人为(自有或租赁方或控股50% (略) )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的认证信息截图,该截图需清晰显示,且需具备以下内容:(1)证书状态:有效;(2)证书使用的认可标识:CNAS或CMA;(3)产品类别。投标时现场核查网站,证书原件与网站信息不符的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修改为:认证情况;(一)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该证书“产品类别”每获一类得10%分,最多获得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1、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的认证信息截图,该截图需清晰显示,且需具备以下内容:

(1)证书状态:有效;

(2)证书使用的认可标识:CNAS或CMA;

(3)产品类别。

2、若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需同时提供能证明该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该种植基地的相应证明文件或佐证材料。

投标时现场核查网站,证书原件与网站信息不符的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采购文件评分细则表 商务部分第(1)点,原:种植基地建设面积及基地保险情况;(一)评审标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情况(本小项最高得80%分):(1)800(含)亩或以上的,得80%分;(2)500(含)-799亩的,得50%分;(3)500(不含)亩以下的,得30%分;(4)无提供种植基地建设情况,不得分。提供多个种植基地的,面积不累计,以最大面积计分。2、投标人提供上述种植基地购买蔬菜类农业保险情况(本小项最高得20%分):(1)有提供种植基地购买蔬菜类农业保险的,得20%分;(2)无提供种植基地购买蔬菜类农业保险的,不得分。证明文件:1、第1项,种植基地情况,要求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需提供蔬菜基地产权证明关键页(产权人、期限、签章页)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2、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3、控股50% (略) 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股权结构截图;(2)具有测绘资质第三方出具的该种植基地测绘图;提供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第三方测绘资质查询截图,如提供证明文件中面积单位非为“亩”,投标人需提供转换成亩的说明文件,原件备查。2、第2项,种植基地保险情况:投标人提供种植基地购买蔬菜类农业保险保单及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修改为:种植基地建设面积;(一)评审标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情况:

(1)800(含)亩或以上的,得100%分;

(2)500(含)-799亩的,得60%分;

(3)500(不含)亩以下的,得30%分;

(4)无提供种植基地建设情况,不得分。

提供多个种植基地的,面积不累计,以最大面积计分。

(二)证明文件:1、种植基地情况,要求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蔬菜基地产权证明关键页(产权人、期限、签章页)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2、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3、控股50% (略) 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股权结构截图;

(2)具有测绘资质第三方出具的该种植基地测绘图;提供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第三方测绘资质查询截图,如提供证明文件中面积单位非为“亩”,投标人需提供转换成亩的说明文件,原件备查。

商务部分第(3)点,原:种植基地产品认证情况;(一)评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具有政府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得100%分;(二)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相关政府网站链接,投标时现场核查网站,证书原件与网站信息不符的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修改为: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评审(一)评审标准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得100%分;

2.5000万≤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得50%分;

3.1000万≤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得20%分;

其他不得分。

(二)证明文件:注: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单及发票复印件,保单需体现具体的保障内容,不提供不得。

商务部分第(5)点,原:本项目拟配备的专业人员;(一)评审标准: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中,每提供一 (略) 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检验员”证书的,每人得50%分,最高得100%分。(二)证明文件:投标 (略) 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检验员”证书及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连续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修改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专业人员;(一)评审标准: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检验员”证书的,每人得50%分,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检验员”证书及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连续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山区深南西路南山城管大楼

联系方式:兰永,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粤 (略)

地址: (略) 罗湖区南湖街道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1103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5-*

(略) 粤 (略)

2023年10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7613c12c-6637-4c29-acf1-729a*d.html

南山城管大楼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城管大楼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评分细则表 技术部分第(5)点原:第三方检测保障、(一)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CNAS、CATL检测资质的)提供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服务,投标截止日前(含)连续三个月检测报告(每月至少连续5天,每天检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0个(含)品种)。

(二)证明文件: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下文件: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合作协议(需体现驻点服务)关键页扫描件及该机构CMA、CNAS、CATL资质证书;2、投标截止日前(含)连续三个月检测报告(每月至少连续5天,每天检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0个(含)品种),相关检测报告发票。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第三方检测保障、(一)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或CNAS或CATL检测资质的)提供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服务,投标截止日前(含)连续三个月检测报告(每月至少连续5天,每天检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0个(含)品种)。

(二)证明文件: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的检测合作协议(需体现驻点服务)关键页扫描件及该机构CMA或CNAS或CATL资质证书;

2、投标截止日前(含)连续三个月检测报告(每月至少连续5天,每天检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0个(含)品种),相关检测报告发票。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第(9)点原:认证情况;(一)评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该证书“产品类别”每获一类得10%分,最多获得得100%分。(二)证明文件:提供该种植基地持证人为(自有或租赁方或控股50% (略) )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的认证信息截图,该截图需清晰显示,且需具备以下内容:(1)证书状态:有效;(2)证书使用的认可标识:CNAS或CMA;(3)产品类别。投标时现场核查网站,证书原件与网站信息不符的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修改为:认证情况;(一)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该证书“产品类别”每获一类得10%分,最多获得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1、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http://**)的认证信息截图,该截图需清晰显示,且需具备以下内容:

(1)证书状态:有效;

(2)证书使用的认可标识:CNAS或CMA;

(3)产品类别。

2、若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具有“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的,需同时提供能证明该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该种植基地的相应证明文件或佐证材料。

投标时现场核查网站,证书原件与网站信息不符的不得分,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采购文件评分细则表 商务部分第(1)点,原:种植基地建设面积及基地保险情况;(一)评审标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情况(本小项最高得80%分):(1)800(含)亩或以上的,得80%分;(2)500(含)-799亩的,得50%分;(3)500(不含)亩以下的,得30%分;(4)无提供种植基地建设情况,不得分。提供多个种植基地的,面积不累计,以最大面积计分。2、投标人提供上述种植基地购买蔬菜类农业保险情况(本小项最高得20%分):(1)有提供种植基地购买蔬菜类农业保险的,得20%分;(2)无提供种植基地购买蔬菜类农业保险的,不得分。证明文件:1、第1项,种植基地情况,要求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需提供蔬菜基地产权证明关键页(产权人、期限、签章页)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2、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3、控股50% (略) 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股权结构截图;(2)具有测绘资质第三方出具的该种植基地测绘图;提供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第三方测绘资质查询截图,如提供证明文件中面积单位非为“亩”,投标人需提供转换成亩的说明文件,原件备查。2、第2项,种植基地保险情况:投标人提供种植基地购买蔬菜类农业保险保单及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

修改为:种植基地建设面积;(一)评审标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情况:

(1)800(含)亩或以上的,得100%分;

(2)500(含)-799亩的,得60%分;

(3)500(不含)亩以下的,得30%分;

(4)无提供种植基地建设情况,不得分。

提供多个种植基地的,面积不累计,以最大面积计分。

(二)证明文件:1、种植基地情况,要求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蔬菜基地产权证明关键页(产权人、期限、签章页)1、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2、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3、控股50% (略) 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股权结构截图;

(2)具有测绘资质第三方出具的该种植基地测绘图;提供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第三方测绘资质查询截图,如提供证明文件中面积单位非为“亩”,投标人需提供转换成亩的说明文件,原件备查。

商务部分第(3)点,原:种植基地产品认证情况;(一)评审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自有或租赁或控股50%以上)种植基地具有政府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得100%分;(二)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相关政府网站链接,投标时现场核查网站,证书原件与网站信息不符的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修改为:食品安全责任险;根据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评审(一)评审标准1.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得100%分;

2.5000万≤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得50%分;

3.1000万≤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得20%分;

其他不得分。

(二)证明文件:注: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单及发票复印件,保单需体现具体的保障内容,不提供不得。

商务部分第(5)点,原:本项目拟配备的专业人员;(一)评审标准: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中,每提供一 (略) 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检验员”证书的,每人得50%分,最高得100%分。(二)证明文件:投标 (略) 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检验员”证书及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连续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修改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专业人员;(一)评审标准:投标人拟配备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检验员”证书的,每人得50%分,最高得100%分。

(二)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检验员”证书及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连续三个月(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系统上重新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并根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山区深南西路南山城管大楼

联系方式:兰永,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粤 (略)

地址: (略) 罗湖区南湖街道深南东路2001号鸿昌广场1103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755-*

(略) 粤 (略)

2023年10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7613c12c-6637-4c29-acf1-729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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