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森林公园全民健身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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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森林公园全民健身项目设计

(略) 森林公园全民健身项目(设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森林公园全民健身项目(设计)(招标编号:E*000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澄清如下:

一、答疑纪要

1、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包含初步勘察以及设计费是否包含初步勘察费。

答:本项目不包含初步勘察,设计费不包含初步勘察费。

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施工配合,请明确中标后设计文件编制深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执行。

答:设计文件编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执行。

3、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本项目要求为“高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应定性为Ⅲ级,且园林绿化工程Ⅲ级才要求有初步设计而本项目要求初步设计所以本项目复杂程度应定性为Ⅲ级,按照规定Ⅲ级园林绿化工程方案设计工作量占比为(30%)、初步设计工作量占比为(20%),合计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工作量占比应为(50%)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量占比比例为(35%)不相符,建议调整比例,方案和初步设计的工作量按(50%)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3-14.5中说明本项目“最终设计费以经第三方评审中心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设计收费的计费基数”与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条款四中约定“若工程估算与经批准的概算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不一致,是否按批复概算建安费为准进行核算最终设计费。且本项目为方案和初步设计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建议调整为最终设计费以经相关部门批复的概算中的建安费(不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为计费基础计算最终设计费。

答:最终设计费以经第三方评审中心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或模拟清单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设计收费的计费基数。

5、本项目进度款约定“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10%,并结清设计费。”因本项目不含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项目不确定性,建议增补说明“若项目初步批复之日起计两年内未动工同步需对本项目初步和施工图设计费尾款进行结清。”

答:支付方式增加项目初步批复之日起计两年内未动工同步需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费尾款进行结清。

6、本项目要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因为本项 (略) 政道路、市政给排水专业内容, (略) 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符不符合要求?

答: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满足招标文件 (略) 政资质要求,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及以上业绩(未实行施工图审查的园林景观项目,允许用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请问业绩的时间是否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时间为准?

答:若用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业绩时间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时间为准。

8、本项目需要编制技术文件,为了不排斥潜在投标人,并保证技术文件的编制质量,请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工可、现状地形图及红线图、相关的规划资料等。

答:相关材料已经作为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的附件,请自行查阅。

9、结合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园路工程(无障碍架空栈道、无障碍落地休闲步道、登山步道、现状车 行道改造)、园林建筑工程(观景阁、服务驿站、公共厕所)、观景平台、亭廊、停车场、体育运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广场及铺装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室内外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智慧公园系统、智能监控及安防、标识系统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明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关于业绩的年限要求,招标公告3.4要求提供的业绩时间为“前三年内...”而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商务分评分标准中关于业绩的时间要求为“近五年...”,前后时间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业绩时间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为执行;招标公告3.4要求提供的业绩要求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商务分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的时间要求为“近五年”;不存在表述时间不一致情况。

11、 投标须知前附表3.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关于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职称)要求未明确。请问人员要求是否如下: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投标须知前附表14.3/14.5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中:“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工作量比例为35%;”这个明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工作量比例为45%”。本项目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727.4856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1-浮动系数(20%)}×工作量比例45%=331.2969万元。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1 条款名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对应的编列内容(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请问: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是否符合前述规定的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的要求?请明示,谢谢。

答: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满足招标文件 (略) 政资质要求。

14、本项目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三个专业资质,根据相关规定同一招标项目按规定需要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条件要求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所以本项目应当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为歧视或者排斥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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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森林公园全民健身项目(设计)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森林公园全民健身项目(设计)(招标编号:E*000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澄清如下:

一、答疑纪要

1、请明确本项目是否包含初步勘察以及设计费是否包含初步勘察费。

答:本项目不包含初步勘察,设计费不包含初步勘察费。

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施工配合,请明确中标后设计文件编制深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执行。

答:设计文件编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年版)执行。

3、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本项目要求为“高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应定性为Ⅲ级,且园林绿化工程Ⅲ级才要求有初步设计而本项目要求初步设计所以本项目复杂程度应定性为Ⅲ级,按照规定Ⅲ级园林绿化工程方案设计工作量占比为(30%)、初步设计工作量占比为(20%),合计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工作量占比应为(50%)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量占比比例为(35%)不相符,建议调整比例,方案和初步设计的工作量按(50%)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3-14.5中说明本项目“最终设计费以经第三方评审中心审核的招标控制价为设计收费的计费基数”与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条款四中约定“若工程估算与经批准的概算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不一致,是否按批复概算建安费为准进行核算最终设计费。且本项目为方案和初步设计不包含施工图设计,建议调整为最终设计费以经相关部门批复的概算中的建安费(不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为计费基础计算最终设计费。

答:最终设计费以经第三方评审中心审核的招标控制价或模拟清单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设计收费的计费基数。

5、本项目进度款约定“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时,设计人提出申请,发包人7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10%,并结清设计费。”因本项目不含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项目不确定性,建议增补说明“若项目初步批复之日起计两年内未动工同步需对本项目初步和施工图设计费尾款进行结清。”

答:支付方式增加项目初步批复之日起计两年内未动工同步需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费尾款进行结清。

6、本项目要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因为本项 (略) 政道路、市政给排水专业内容, (略) 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符不符合要求?

答: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以上满足招标文件 (略) 政资质要求,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园林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及以上业绩(未实行施工图审查的园林景观项目,允许用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请问业绩的时间是否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时间为准?

答:若用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业绩时间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时间为准。

8、本项目需要编制技术文件,为了不排斥潜在投标人,并保证技术文件的编制质量,请提供本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工可、现状地形图及红线图、相关的规划资料等。

答:相关材料已经作为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的附件,请自行查阅。

9、结合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园路工程(无障碍架空栈道、无障碍落地休闲步道、登山步道、现状车 行道改造)、园林建筑工程(观景阁、服务驿站、公共厕所)、观景平台、亭廊、停车场、体育运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广场及铺装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室内外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智慧公园系统、智能监控及安防、标识系统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明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关于业绩的年限要求,招标公告3.4要求提供的业绩时间为“前三年内...”而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商务分评分标准中关于业绩的时间要求为“近五年...”,前后时间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业绩时间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为执行;招标公告3.4要求提供的业绩要求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商务分评分标准中业绩要求的时间要求为“近五年”;不存在表述时间不一致情况。

11、 投标须知前附表3.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关于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职称)要求未明确。请问人员要求是否如下: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投标须知前附表14.3/14.5设计费(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法中:“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工作量比例为35%;”这个明显不合理,建议修改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工作量比例为45%”。本项目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727.4856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1-浮动系数(20%)}×工作量比例45%=331.2969万元。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1 条款名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对应的编列内容(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请问: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是否符合前述规定的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的要求?请明示,谢谢。

答: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满足招标文件 (略) 政资质要求。

14、本项目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三个专业资质,根据相关规定同一招标项目按规定需要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条件要求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所以本项目应当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为歧视或者排斥投标人。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3年11月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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