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浙商黄花度假村四期、五期标志·和风苑一期西地下室变更批前公示
规划许可—浙商黄花度假村四期、五期标志·和风苑一期西地下室变更批前公示
浙商黄花度假村四期、五期(标志·和风苑一期)西地下室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标 (略) 提出的浙商黄花度假村四期、五期(标志·和风苑一期)西地下室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申请对原浙商黄花度假村四期、五期(标志·和风苑一期)西地下室报建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空港城小康路以东。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将D1-7轴上1/D1-C轴至D1-L轴之间墙体及柱子西移1750mm;将D1-5轴上D1-L、D1-M、7/D1-A轴墙体及柱子西移1500mm;将4-32轴、4-33轴及4-E、4-G之间墙体位置修改;地下室车位布置调整,配套车位数量修改前后保持不变;经信息中心核定总建筑面积减少84平方米、计容面积无变化,相关指标满足已审批总平面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1、图纸数量:2张
2、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8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0日
浙商黄花度假村四期、五期(标志·和风苑一期)西地下室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标 (略) 提出的浙商黄花度假村四期、五期(标志·和风苑一期)西地下室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申请对原浙商黄花度假村四期、五期(标志·和风苑一期)西地下室报建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空港城小康路以东。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将D1-7轴上1/D1-C轴至D1-L轴之间墙体及柱子西移1750mm;将D1-5轴上D1-L、D1-M、7/D1-A轴墙体及柱子西移1500mm;将4-32轴、4-33轴及4-E、4-G之间墙体位置修改;地下室车位布置调整,配套车位数量修改前后保持不变;经信息中心核定总建筑面积减少84平方米、计容面积无变化,相关指标满足已审批总平面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1、图纸数量:2张
2、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0731-*8
规划技术科0731-*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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