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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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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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招标公告项目编号:0747-2360SCCJS5551.招标条件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的招标人为 (略) 南京分行,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营销物品的优质供应商,为招标人 (略) 南京分行提供营销物品供应。2.2招标采购内容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招标人提供营销物品供应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总预算:约200万元含税。招标控制价:营销物品清单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4项目交货地点南京2.5入围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数量为3家时,推荐1家供应商入围合格供应商数量为4家时,推荐2家供应商入围合格供应商数量为5家及以上时,推荐3家供应商入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份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配置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3.3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7月-2023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3.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履约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或出现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售期限:2023年10月20日09:00至2023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4.2招标文件获取: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注册:通过本平台完成免费注册,注册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及证件。购买:注册审核约一个工作日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本项目,网上支付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
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且委派专人送达。5.3递交地址: (略) 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 (略) 第二会议室。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6.2开标地点: (略) 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 (略) 第二会议室。7.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南京分行招标人地址: (略) 建邺区河西大街190号
联系人:陈经理电话:025-*招标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邮编:*联系人:张经理刘经理电话:025-*6036电子邮件:zhangzigahttp://**网址:h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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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招标公告项目编号:0747-2360SCCJS5551.招标条件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的招标人为 (略) 南京分行,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招标人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营销物品的优质供应商,为招标人 (略) 南京分行提供营销物品供应。2.2招标采购内容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销物品供应商补充入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为招标人提供营销物品供应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总预算:约200万元含税。招标控制价:营销物品清单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4项目交货地点南京2.5入围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数量为3家时,推荐1家供应商入围合格供应商数量为4家时,推荐2家供应商入围合格供应商数量为5家及以上时,推荐3家供应商入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至少具有一份类似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配置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3.3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7月-2023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3.5投标人须信誉良好无失信等不良记录具有履约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或出现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发售期限:2023年10月20日09:00至2023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4.2招标文件获取: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注册:通过本平台完成免费注册,注册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及证件。购买:注册审核约一个工作日通过后,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页面找到本项目,网上支付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后,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所有注册缴费发票等业务均须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完成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
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且委派专人送达。5.3递交地址: (略) 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 (略) 第二会议室。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30。6.2开标地点: (略) 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 (略) 第二会议室。7.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南京分行招标人地址: (略) 建邺区河西大街190号
联系人:陈经理电话:025-*招标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邮编:*联系人:张经理刘经理电话:025-*6036电子邮件:zhangzigahttp://**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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