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智慧医院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1-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1-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2层08单元开标室,更正为: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 (略) 城市规划展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2、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序号 | 类型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65 | 系统集成与培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 |
注:
附件:《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3、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款“项目总体要求:“(1)工期要求:所有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内建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验收标准等资料。”
更正为:
“(1)工期要求:所有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内建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1)款“项目总体要求: “(11)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 (略) 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等评审。”
更正为:
“(11)投标人须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 (略) 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等评审、确保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信息集成平台、影像管理系统、检验管理系统、 (略) 、医院门户(公众号、生活号、小程序)、信息门户按要求通过三级等保,确保财务管理系统按要求通过二级等保。”
5、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其他事项 2、其他:”的内容增加:
“除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3C认证、强制节能产品等以外(若有),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技术项(F2×A2)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技术指标响应 | 37.00 |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
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技术指标响应 | 37.00 |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章节,未标注“★”、“▲”的条目,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无
名称: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鼓东路102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中平路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莉、潘施
电话:*/*
(略)
2023年10月20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C[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1-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23 09:00:00,更正为:2023-11-07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2层08单元开标室,更正为: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 (略) 城市规划展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2、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序号 | 类型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65 | 系统集成与培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 |
注:
附件:《 (略) 信息系统项目(包含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服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的内容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3、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款“项目总体要求:“(1)工期要求:所有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内建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验收标准等资料。”
更正为:
“(1)工期要求:所有建设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80日内建设完成,且符合相关标准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进度表。”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第(11)款“项目总体要求: “(11)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 (略) 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等评审。”
更正为:
“(11)投标人须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对本次采购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若有), (略) 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5级评审、医院互联互通功能评测4级*等评审、确保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信息集成平台、影像管理系统、检验管理系统、 (略) 、医院门户(公众号、生活号、小程序)、信息门户按要求通过三级等保,确保财务管理系统按要求通过二级等保。”
5、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其他事项 2、其他:”的内容增加:
“除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3C认证、强制节能产品等以外(若有),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6、原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技术项(F2×A2)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技术指标响应 | 37.00 |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
更正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1、技术指标响应 | 37.00 | 评委会依据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满分37分,标注“★”的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有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12项);其余的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章节,未标注“★”、“▲”的条目,共计50项)。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如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无
名称: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鼓东路102号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中平路169号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莉、潘施
电话:*/*
(略)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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