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2标答疑公告
利辛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2标答疑公告
利辛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2标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 利辛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2标 | 项目编号 | BZLX2023GC60102 |
招标人 |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利辛县文苑新村 |
招标联系人 | 李向南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 (略) 场7号楼2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苏鑫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原第1.2项要求为: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下列 (1) 和 (2) 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中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原要求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项目负责人每提供 1 个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工程含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得 2 分,满分 6 分;现修改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项目负责人每提供 1 个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工程含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得 6分,满分 6 分。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中企业信用评分第(3)项原要求为:专业负责人配备:投标人需配备建筑、给排水、电气、园林、道路 5 个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5 分,满分 5 分;每少一个专业扣 1 分。现修改为:专业负责人配备:投标人需配备建筑、给排水、电气、园林、道路 5 个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得 5 分,满分 5 分;每少一个专业扣 1 分。本澄清答疑与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公告与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年10月21日 | ||
开标时间变更 | 2023年11月06日 10时00分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2023年11月06日 10时00分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利辛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2标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 利辛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第2标 | 项目编号 | BZLX2023GC60102 |
招标人 |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利辛县文苑新村 |
招标联系人 | 李向南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利 (略) 场7号楼2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苏鑫 | 联系方式 |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原第1.2项要求为: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下列 (1) 和 (2) 条件: (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中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原要求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项目负责人每提供 1 个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工程含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得 2 分,满分 6 分;现修改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项目负责人每提供 1 个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是指:老旧小区、房屋建筑工程含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得 6分,满分 6 分。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中企业信用评分第(3)项原要求为:专业负责人配备:投标人需配备建筑、给排水、电气、园林、道路 5 个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5 分,满分 5 分;每少一个专业扣 1 分。现修改为:专业负责人配备:投标人需配备建筑、给排水、电气、园林、道路 5 个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注册资格,得 5 分,满分 5 分;每少一个专业扣 1 分。本澄清答疑与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澄清公告与修改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2023年10月21日 | ||
开标时间变更 | 2023年11月06日 10时00分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2023年11月06日 10时00分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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