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喜县社区服务中心竞争性磋商闻喜县桐香苑、幸福港湾易地搬迁安置区一站式服务项目智慧平台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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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社区服务中心竞争性磋商闻喜县桐香苑、幸福港湾易地搬迁安置区一站式服务项目智慧平台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S001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闻喜县桐香苑、幸福港湾易地搬迁安置区一站式服务项目(智慧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变更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6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闻喜县社区服务中心

地 址:新开南路566号

联系方式: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闻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闻喜县环城路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俊杰

电 话: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CS001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闻喜县桐香苑、幸福港湾易地搬迁安置区一站式服务项目(智慧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变更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6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闻喜县社区服务中心

地 址:新开南路566号

联系方式: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闻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闻喜县环城路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联系方式: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俊杰

电 话: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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