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
的澄清文件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11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08-09 11:42:03 |
递交时间 | 2023-10-22 11:42:03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对“云梅溪”智慧停车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2年7月2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2年7月26日17时00分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P21,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1.2.1(1)中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产品配置、技术参数”的评审标准“所投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或有负偏离,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按照上述评审因素条款,需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中主要涉及设备二级诱导及停车标识牌、停车场管理设备、雷视融合微波检测器等,是否需要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用于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 答复如下: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交通标识标牌设施设备类的,应符合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标志标识发光面板应符合GB/T31446、标志标识反光膜应符合GB/T18833,并提供公安部、交通部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停车场管理设备及雷视微波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可研报告中技术要求,并提供国家权威部门检测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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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人民币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11元(人民币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2-08-09 11:42:03 |
递交时间 | 2023-10-22 11:42:03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对“云梅溪”智慧停车系统货物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2年7月2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于2022年7月26日17时00分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澄清及答疑文件。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关于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P21,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1.2.1(1)中技术部分,评审因素“产品配置、技术参数”的评审标准“所投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或有负偏离,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按照上述评审因素条款,需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中主要涉及设备二级诱导及停车标识牌、停车场管理设备、雷视融合微波检测器等,是否需要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用于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 答复如下: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交通标识标牌设施设备类的,应符合对应产品的国家标准,标志标识发光面板应符合GB/T31446、标志标识反光膜应符合GB/T18833,并提供公安部、交通部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停车场管理设备及雷视微波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可研报告中技术要求,并提供国家权威部门检测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8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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