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急诊区大型医用设备、手术室消毒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恢复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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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急诊区大型医用设备、手术室消毒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恢复采购公告

嵊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急诊区大型医用设备、手术室消毒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恢复采购公告

一、 更正人名称: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急诊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急诊区大型医用设备、手术室消毒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JZL-F*WLX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09-15

五、更正理由:恢复采购公告

六、更正事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恢复采购活动/恢复采购活动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定于:2023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同开标时间)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标项1人民 90000元,标项2人民币35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14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保函交至浙江筑脸全 (略)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标项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64排及以上)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工作★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开标前(报名前)投标人须与总承包单位提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设备进场的运输线路、运输方式、设备基础施工、埋件安装、临时用电的点位与负荷、地下室顶板的临时加固措施、房屋内运输路线的临时保护措施、设备机房温控措施和工期控制的情况,设备进入机房后后封墙施工阶段需要总包单位对设备的保护措施,现场踏勘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开标前投标人须与总承包单位提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设备进场的运输线路、运输方式、设备基础施工、埋件安装、临时用电的点位与负荷、地下室顶板的临时加固措施、房屋内运输路线的临时保护措施、设备机房温控措施和工期控制方案,设备进入机房后后封墙施工阶段需要总包单位对接设备的保护措施等,投标供应商必须现场踏勘与总包单位提前进行方案沟通,评标时评审专家会与总包单位进行落实,未与总包单位落实方案,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和现场踏勘证明的投标单位按无效处理。
4付款方式
  1. 货物全部到场后15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结合整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付至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财务决算批复后付至合同价的98.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7日内付清(不计息); 2.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符合采购方财务要求的发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如果有预付款的,中标人须提供银行或保险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0%(同时递交中标人须递交相应金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结合整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付至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财务决算批复后付至合同价的98.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7日内付清(不计息); 2.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符合采购方财务要求的发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筑脸全 (略)

联系人: 王璐幸

联系电话: 0575-*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略)



嵊州市人民医院急诊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急诊区大型医用设备、手术室消毒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恢复采购公告

一、 更正人名称: (略)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急诊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急诊区大型医用设备、手术室消毒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ZJZL-F*WLX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3-09-15

五、更正理由:恢复采购公告

六、更正事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恢复采购活动/恢复采购活动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定于:2023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同开标时间)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标项1人民 90000元,标项2人民币35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14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保函交至浙江筑脸全 (略) ,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标项1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系统(64排及以上)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工作★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开标前(报名前)投标人须与总承包单位提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设备进场的运输线路、运输方式、设备基础施工、埋件安装、临时用电的点位与负荷、地下室顶板的临时加固措施、房屋内运输路线的临时保护措施、设备机房温控措施和工期控制的情况,设备进入机房后后封墙施工阶段需要总包单位对设备的保护措施,现场踏勘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工作:开标前投标人须与总承包单位提前进行现场踏勘,了解设备进场的运输线路、运输方式、设备基础施工、埋件安装、临时用电的点位与负荷、地下室顶板的临时加固措施、房屋内运输路线的临时保护措施、设备机房温控措施和工期控制方案,设备进入机房后后封墙施工阶段需要总包单位对接设备的保护措施等,投标供应商必须现场踏勘与总包单位提前进行方案沟通,评标时评审专家会与总包单位进行落实,未与总包单位落实方案,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和现场踏勘证明的投标单位按无效处理。
4付款方式
  1. 货物全部到场后15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结合整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付至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财务决算批复后付至合同价的98.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7日内付清(不计息); 2.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符合采购方财务要求的发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如果有预付款的,中标人须提供银行或保险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0%(同时递交中标人须递交相应金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结合整体工程验收后15天内付至合同价的9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财务决算批复后付至合同价的98.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7日内付清(不计息); 2.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符合采购方财务要求的发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筑脸全 (略)

联系人: 王璐幸

联系电话: 0575-*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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