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沈庄村欣荣家庭农场撂荒地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沈庄村欣荣家庭农场撂荒地治理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庄村欣荣家庭农场撂荒地治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16: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2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清区梅厂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林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38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工 02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QMCCG2023-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沈庄村欣荣家庭农场撂荒地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2、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原“响应文件及开启”时间更正为:2023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武清区梅厂镇
联系方式:周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林源 (略)
地 址: (略) 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386室
联系方式:孙工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2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庄村欣荣家庭农场撂荒地治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16: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2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略)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清区梅厂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林源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38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工 02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QMCCG2023-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沈庄村欣荣家庭农场撂荒地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2、原“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原“响应文件及开启”时间更正为:2023年11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武清区梅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武清区梅厂镇
联系方式:周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林源 (略)
地 址: (略) 武清区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中部基地B11座386室
联系方式:孙工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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