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专业实验室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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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专业实验室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专业实验室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13 至 2023-10-2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冬妮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专业实验室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89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专业实验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及"评分细则"均进行调整并在文件中增加附件2内容。
2.附件1图纸变更。
3.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请各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重新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及图纸,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及图纸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3日 17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
电 话: 024-*-3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专业实验室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13 至 2023-10-2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冬妮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专业实验室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89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法医司法鉴定中心专业实验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需求响应表"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及"评分细则"均进行调整并在文件中增加附件2内容。
2.附件1图纸变更。
3.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调整为2023年11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
请各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重新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及图纸,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及图纸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3日 17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
电 话: 024-*-3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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