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长沙县松雅新城产城融合生态绿环项目一期(含捞刀河风光带及捞刀河北路、忠武燃气生态绿廊(含人才公园))方案、初步设计及初勘招标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5月1日17:00)截止,本次答疑澄清及更正公告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答疑澄清及更正事项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须发的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士工程、工程测量)*级资质。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范围不涉及工程测 量,请向勘察资质要求是否可调整为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士工程)*级资质。 答: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 问题2:关于“长沙县松雅新城产城融合生态绿环项目一期(含捞刀河风光带及捞刀河北路、忠武燃气生态绿廊(含人才公园))方案、初步设计及初勘设计”招标文件的疑问:根据招标文件 P44-45,“类似工程 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497 万元的园林景观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报告。(招标人可选择立项批复、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申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作为证明 材料)。企业类似业绩有效的时限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图审报告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否有效。〞请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图审报告 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请问图审报告具体指什么? 答:图审报告指施工图审查报告。 问题3:根据招标文件 P47-48,“偏差率大于 0:偏差率从口开始每递升 1%减1.5分。偏差率小于0:偏差率从。 开始每降 1%减1分计算。”建议:本项目报价分值为4分,本项日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为 966.99 万元,按照此报价方式报价只要相差 38万左右,报价分就为0分,这样设置有为围标串标提供便利的嫌疑,建议修改此条款。 答:已作修改,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 问题4:(1) (略) (略) 为本项目的前期研究参与单位,按照长沙县相关要求应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请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设计资料。 答:详见补充附件,其他相关资料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阅。 问题5:(1)请提供本项目设计所需基础资料,如CAD 格式的现状地形图,项目所在片区控规,详细项目设计任务书,捞刀河防洪水利资料,用地红线图等。 答:详见补充附件,其他相关资料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阅。 (2)现有基础资料,根本无法进行方案设计。 答:详见补充附件,其他相关资料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阅。 问题6:服务团队,其他主要人员资格中,2、 (略) 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计 0.25 分: (略) 规划专业正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计0.5分。请问建筑规划专业 (略) 规划专业,符合评分要求? 答:建筑规划专 (略) 规划专业,不符合评分要求。 问题7:(1)挂网资料中“招标范围带红线”图纸中捞刀河范围为:万家丽北路-绕城高速;“捞刀河北路及风光带长度”图纸中范围为:望新路-绕城高速;“招标文件”1.3.1中范围为望新路-物流大道,三个 文件描述的范围不一致,请明确本次投标成果范围。 答:现明确为:“捞刀河北路西起望新路,东至谭坊路,全长5730米;捞刀河风光带西起望新路,东至绕城高速,全长6408米。”具体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 (2)本次投标成果是否包含初步设计内容。 答:包括捞刀河风光带及捞刀河北路、忠武燃气生态绿廊的方案设计,其中捞刀河风光带及捞刀河北路(经河路-三托塘路),请各投标人根据现有条件及所提供的资料将方案设计深化至初步设计深度。 (3)如本次投标需要完成初步设计成果,请提供该范围内完整的方案设计成果(包含cad平面图、方案文本、效果图、模型等资料)。 答:详见本公告问题7:(2)的答复。 (4)请提供捞刀河水文资料 。 答:详见补充附件,其他相关资料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阅。 (5)请提供捞刀河防洪堤等水利资料(CAD格式)。 答:详见补充附件,其他相关资料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阅。 (6)请提供忠武燃气相关管线资料(CAD格式)。 答:详见补充附件,其他相关资料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阅。 (7)请提供片区控规图纸及规划指标。 答:详见补充附件,其他相关资料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阅。 二、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修改: 1.招标文件中原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现修改为:现金或保函,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中3.2.5原内容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进入成本评审环节。启动评审的标准为: 。 现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进入成本评审环节。启动成本评审的标准为:投标人报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 25% (由招标人选填:15%或20%或25%)含本数以上。具体详见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款”补充内容。 3.对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和荣誉奖项有效时间的说明: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限时间。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现修改为:2022年5月3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具体修改内容以本次招标文件为准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长沙县松雅新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