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竹园学生宿舍四期工程监理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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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竹园学生宿舍四期工程监理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西南大学竹园学生宿舍(四期)工程监理服务答疑补遗文件

【信息时间:2023-10-24】【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西南大学竹园学生宿舍(四期)工程监理服务

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大学竹园学生宿舍(四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质疑一: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6其它主要人员(6.1专业监理工程师、6.2监理员)未规定“签订合同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并满足办理监管手续的相关要求”,仅仅规定“竞标人须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而招标文件中的《监理合同文件》专用条款中4.5.1.1规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承诺人员(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承诺人员(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一致,监理人派驻监理项目机构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按工程进度及《监理规划》中人员进出场表的要求常驻现场,并保持稳定。监理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监理工作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同时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填写(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七)主要人员简历表。但是招标文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也未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之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请问,1、竞标人在投标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参与评标,中标后是否公示;2、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竞标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建的项目监理部,配置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否与投标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一致?3、现行建管文件规定,未获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新规,新规的建管文件主要有四个:⑴、《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⑵、《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132号);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 (略) 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渝建质量〔2023〕27号)。也就是建管新规规定,通过“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APP”使用人脸识别报送建管的监理人员信息;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由原来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类专业人员增加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六类专业人员,允许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其他监理人员兼任新增的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三类,但兼任人员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同时从业的岗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具有兼任岗位的培训合格证书。请明确招标文件未涉及的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是否需要填报参与评审、签约时一致等情形。4、本招标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未涉及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的报价规定,是否单列或合同外额外支付相应费用?

回复:1.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参与评标,中标后不公示。

2.投标时可不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自行承诺即可。

3.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

4. 本项目报价为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总价包干,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列或支付额外费用。

质疑二:请问业绩:工程类别为住宅+商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质疑三:请问业绩:工程类别为商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原招标文件与答疑(一)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一)为准,本答疑(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西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 (略)

日期:2023年1024




[**].CQCF

西南大学竹园学生宿舍(四期)工程监理服务

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大学竹园学生宿舍(四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质疑一: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6其它主要人员(6.1专业监理工程师、6.2监理员)未规定“签订合同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并满足办理监管手续的相关要求”,仅仅规定“竞标人须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而招标文件中的《监理合同文件》专用条款中4.5.1.1规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承诺人员(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承诺人员(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一致,监理人派驻监理项目机构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按工程进度及《监理规划》中人员进出场表的要求常驻现场,并保持稳定。监理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监理工作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同时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填写(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七)主要人员简历表。但是招标文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也未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之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请问,1、竞标人在投标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参与评标,中标后是否公示;2、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竞标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建的项目监理部,配置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否与投标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一致?3、现行建管文件规定,未获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新规,新规的建管文件主要有四个:⑴、《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⑵、《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132号);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 (略) 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渝建质量〔2023〕27号)。也就是建管新规规定,通过“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APP”使用人脸识别报送建管的监理人员信息;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由原来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类专业人员增加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六类专业人员,允许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其他监理人员兼任新增的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三类,但兼任人员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同时从业的岗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具有兼任岗位的培训合格证书。请明确招标文件未涉及的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是否需要填报参与评审、签约时一致等情形。4、本招标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未涉及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的报价规定,是否单列或合同外额外支付相应费用?

回复:1.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参与评标,中标后不公示。

2.投标时可不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自行承诺即可。

3.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

4. 本项目报价为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总价包干,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列或支付额外费用。

质疑二:请问业绩:工程类别为住宅+商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质疑三:请问业绩:工程类别为商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原招标文件与答疑(一)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一)为准,本答疑(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西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 (略)

日期:2023年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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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c2b2-4f26-bf68-0dc56a49b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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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大学竹园学生宿舍(四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质疑一: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6其它主要人员(6.1专业监理工程师、6.2监理员)未规定“签订合同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并满足办理监管手续的相关要求”,仅仅规定“竞标人须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而招标文件中的《监理合同文件》专用条款中4.5.1.1规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承诺人员(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承诺人员(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一致,监理人派驻监理项目机构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按工程进度及《监理规划》中人员进出场表的要求常驻现场,并保持稳定。监理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监理工作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同时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填写(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七)主要人员简历表。但是招标文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也未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之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请问,1、竞标人在投标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参与评标,中标后是否公示;2、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竞标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建的项目监理部,配置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否与投标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一致?3、现行建管文件规定,未获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新规,新规的建管文件主要有四个:⑴、《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⑵、《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132号);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 (略) 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渝建质量〔2023〕27号)。也就是建管新规规定,通过“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APP”使用人脸识别报送建管的监理人员信息;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由原来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类专业人员增加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六类专业人员,允许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其他监理人员兼任新增的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三类,但兼任人员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同时从业的岗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具有兼任岗位的培训合格证书。请明确招标文件未涉及的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是否需要填报参与评审、签约时一致等情形。4、本招标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未涉及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的报价规定,是否单列或合同外额外支付相应费用?

回复:1.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参与评标,中标后不公示。

2.投标时可不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自行承诺即可。

3.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

4. 本项目报价为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总价包干,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列或支付额外费用。

质疑二:请问业绩:工程类别为住宅+商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质疑三:请问业绩:工程类别为商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原招标文件与答疑(一)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一)为准,本答疑(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西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 (略)

日期:2023年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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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西南大学竹园学生宿舍(四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质疑一: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栏中,6其它主要人员(6.1专业监理工程师、6.2监理员)未规定“签订合同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中标后只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并满足办理监管手续的相关要求”,仅仅规定“竞标人须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项目监理部,配置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出具任命文件”,而招标文件中的《监理合同文件》专用条款中4.5.1.1规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承诺人员(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承诺人员(适用于非招标工程)一致,监理人派驻监理项目机构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按工程进度及《监理规划》中人员进出场表的要求常驻现场,并保持稳定。监理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监理工作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派驻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四。”,同时竞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要求填写(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七)主要人员简历表。但是招标文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也未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六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之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请问,1、竞标人在投标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参与评标,中标后是否公示;2、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竞标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建的项目监理部,配置的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否与投标时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一致?3、现行建管文件规定,未获得施工许可的项目,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新规,新规的建管文件主要有四个:⑴、《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50/T-157-2022)的通知》渝建标〔2022〕18号;⑵、《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3〕132号);⑶、《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 (略) 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30号;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渝建质量〔2023〕27号)。也就是建管新规规定,通过“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APP”使用人脸识别报送建管的监理人员信息;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由原来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类专业人员增加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六类专业人员,允许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其他监理人员兼任新增的资料员、信息管理员和见证取样员三类,但兼任人员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同时从业的岗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具有兼任岗位的培训合格证书。请明确招标文件未涉及的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是否需要填报参与评审、签约时一致等情形。4、本招标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未涉及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的报价规定,是否单列或合同外额外支付相应费用?

回复:1.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参与评标,中标后不公示。

2.投标时可不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自行承诺即可。

3.资料员、见证取样员、信息管理员三类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

4. 本项目报价为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总价包干,中标后不再另行计列或支付额外费用。

质疑二:请问业绩:工程类别为住宅+商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质疑三:请问业绩:工程类别为商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满足。

原招标文件与答疑(一)不一致时,以本答疑(一)为准,本答疑(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西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 (略)

日期:2023年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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