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设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设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17: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2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静、吕冬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古城东路1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0593-*/*(工作时间)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国鑫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桐城街道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静、吕冬冬0593-*/*(工作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HJCG-2023-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原谈判文件特定条件中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条款。
(二)原谈判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三)人员配备要求”修改为:
1.供应商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配置。
注:①上述“电气相关专业”是指电气或电气设备或供配电或照明或电气自动化等电气或电气设备或供配电或照明或电气自动化等专业;②供应商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须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在供应商处缴交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③上述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职。④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供应商报名期限和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顺延至2023年10月27日。
(四)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31日] [09:30]。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 (略) 古城东路120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3-*/*(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国鑫 (略)
地 址: (略) 桐城街道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联系方式:叶静、吕冬冬0593-*/*(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吕冬冬
电 话: 059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设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17: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10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10月2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静、吕冬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古城东路12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0593-*/*(工作时间)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国鑫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桐城街道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静、吕冬冬0593-*/*(工作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HJCG-2023-05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甬莞高速改扩建增设沙埕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和国道G228双华至象洋段工程电力杆线迁改项目(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原谈判文件特定条件中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条款。
(二)原谈判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三)人员配备要求”修改为:
1.供应商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配置。
注:①上述“电气相关专业”是指电气或电气设备或供配电或照明或电气自动化等电气或电气设备或供配电或照明或电气自动化等专业;②供应商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须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在供应商处缴交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③上述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兼职。④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供应商报名期限和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顺延至2023年10月27日。
(四)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31日] [09:30]。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 (略) 古城东路120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3-*/*(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国鑫 (略)
地 址: (略) 桐城街道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联系方式:叶静、吕冬冬0593-*/*(工作时间)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吕冬冬
电 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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